迄今為止,中國特色的反腐路,一言以蔽之,就是四個字:治標不治本。
中央又在開會了,強調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中新網12月31日),但是,就已經公布了的各種「反腐倡廉法規制度」來看,幾乎沒有一條是在真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比如,「個別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在「自我強化」著,沒有什麼人能夠「制約」得了。不是說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麼?搞笑的是,連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都在「嚴重違紀違法」——薄熙來案件就是典型——這樣的「從嚴治黨」有什麼實際效果?
「從嚴治黨」之所以沒有實際效果,關鍵就在於,「自己監督自己」這樣的反腐路子已經根本行不通了。執政黨必須接受外部權力的制約,腐敗問題才能得到遏制乃至杜絕——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中國的反腐也同樣必須遵循這個真理所指引的方向前進,否則,那就必然事與願違。
事實就擺在面前:新形勢下,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少數黨員幹部宗旨意識淡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奢侈浪費現象嚴重,一些領域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個別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中新網12月31日)。
中國特色反腐路子走了幾十年,走到今天,「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而在國際上,中國的反腐又是一個什麼形象呢?
中國特色反腐--越反越腐 (看中國配圖)
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的數據,如果清廉以10分為滿分,在2011年「清廉指數」(CorruptionPerceptionsIndex,CPI)排名中,中國得分3.6,在18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在第75位,對比之下,香港為8.4,臺灣為6.1,澳門5.1,印度排名95。中國90年代曾經在41個國家排名中一度排名40,最近十年的低谷在2005年,分值為3.2,在158國家中排名78(FT中文網2012年12月05日)。
由此可見,中國特色的反腐路子,那是越走越狹窄。
也正因為如此,中國老百姓對於執政黨的信任度也就每況愈下了。他們在心裏想:執政黨連一個腐敗都治不了,還能領導咱們奔向美好的明天麼?
中國人民真正美好的明天是個什麼樣子呢?
複習一下自己的歷史吧:共產黨人提出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目前時期,經過各黨各派和無黨無派代表人物的協議,成立臨時的聯合政府;第二個步驟,將來時期,經過自由的無拘束的選舉,召開國民大會,成立正式的聯合政府。總之,都是聯合政府,團結一切願意參加的階級和政黨的代表在一起,在一個民主的共同綱領之下,為現在的抗日和將來的建國而奮鬥。不管國民黨人或任何其他黨派、集團和個人如何設想,願意或不願意,自覺或不自覺,中國只能走這條路。這是一個歷史法則,是一個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趨勢,任何力量,都是扭轉不過來的(毛1945年4月24日作中共七大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
從這個歷史文獻當中,人們知道了,中國人民真正美好的明天至少要有這樣兩個先決條件來保障:
其一,結束一黨專政;
其二,國家公民擁有「自由的無拘束的選舉」之權利。
可如今的中國,這樣兩個先決條件一個也沒有。恰恰就是因為當今中國缺少了這樣兩個先決條件,腐敗才日益猖獗;也恰恰就是因為當今中國缺少了這樣兩個先決條件,人民大眾對執政黨才越來越來失望。
人民大眾的失望,這是執政黨面臨的最大危機。
如何化「危」為「機」?把前面所說的那兩個先決條件當中的一個,率先實行起來,這樣才能「收拾人心」;也唯有如此,腐敗分子才能有所收斂。
高層已經知道了腐敗的危害性,那就是亡黨亡國。如果真的不想亡黨亡國,為什麼不在政治體制上來個棄舊圖新呢?
現有的政治體制真的能夠確保政權的牢不可破?
前面已經說了:中國特色的反腐路子,那是越走越狹窄。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更弦改轍?民主憲政,這是世界大勢。「這是一個歷史法則,是一個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趨勢,任何力量,都是扭轉不過來的」,中國遲早要走這條道路的。與其晚走,不如早走。早走早主動。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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