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04月20日讯】4月18日,中国财政部紧急发通知称,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
根据一季度财政收支数据,一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实现2.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而同期中央财政收入实现1.57万亿元,同比仅增长1.2%。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受当期房地产销售额大增带动。一季度中国商品房销售额实现1.85万亿元,同比增长54.1%。一季度房地产营业税1917亿元,增长3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764亿元,增长15.1%。
财政部表示,受一般贸易进口下降、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中央财政收入增幅偏低;而受部分地区房地产销售回暖、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较快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回升较多。
而4月14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对地方下达《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称地方存在一些不符合“财经纪律”,回溯性清税或过头税等现象。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收征管工作也将从地税部门转至国税部门。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将在中国消失,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后,增值税原本中央和地方划分比例也将面临调整。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增值税央地收入调整过渡方案正在制定中,会保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将保持稳定,会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改革的原则是“存量不变,只变增量”。
央地收入调整前夕,地方抬高收入基数,在历史上也发生过。有业内专家表示,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夕,由于中央和地方收入体制面临调整,且改革方向也是“保基数、动存量”,地方政府选择将基数做大、提前收税的现象比较明显。
也有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从地税转到国税,地税部门选择在试点前将历史欠税,或者出于涵养税源应征未征的税收收上来,因为这是一次性的行为,这样能充实地方财政收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责任编辑:辛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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