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是滥用诉权?(网络配图)
【看中国2015年03月05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琺综合报导)江苏南通市一对父女在1年时间内曾至少94次向中共行政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向法院提出8次相关诉讼,最终却被法院裁定“滥用诉权”,驳回起诉。
据大陆媒体消息,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期间,江苏南通市的陆红霞,曾分别向中共南通市公安局、国土局和发改委申请公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标准”、“接处警记录”以及工程项目批文等政府信息。
陆红霞父亲陆富国曾在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分别向中共南通市城建局、国土局、发改委和审计局申请公开关于“城北大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征地批文、立项批文、审计报告等政府信息。
报导称,2013年至2015年1月期间,陆红霞与父亲陆富国、伯母张兰三人以“生活需要”为由,分别向政府机构提起至少94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中共南通市政府公车的数量、牌照号码、城北大道工程前期征地拆迁费用1.5亿元资金来源等信息。
在收到中共政府机构答复后,陆红霞陆富国父女又分别向复议机关提出39次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程序后,陆红霞和父亲分别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没有发文机关标志、标题不完整、发文字号形式错误,未注明救济途径,属程序违法”等理由,向中共南通市中级法院、如东县法院、港闸区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之诉共计36次。
报导还称,现年38岁的陆红霞表示,她与父亲陆富国都认为政府征地存在拆迁手续不全、暗箱操作、补偿过低、强逼签空白协议、宅基地没有补偿等现象,“这些都跟我的切身利益相关”,因为政府行政机构答复并不令人满意,所以才提起诉讼。
2015年2月27日,中共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以陆红霞、陆富国父女“滥用诉权”为由,驳回起诉。
对于中共南通市港闸区法院的裁定,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直言:“没看出申请的项目有什么可保密的,都属于公共项目的,老百姓有知情权,不管是什么理由,我们纳税人就想看看不行么?为什么要保密?”
网友宰执:“我觉得法院滥用权力。政府把钱花哪里了,纳税人有权知道。”
网友沽酒笑春风:“他依法申请公开,你就公开给她看,他看了自然不继续要求了。还是有些东西见不得人呢?”
一网易网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网友lxw75228:“政府里见不得人的太多了,没法公开!”
网友geopeeker:“公开了就不是中国特色了。真正滥用权力的恰恰是法院!”
网友闲云出岫:“本案没有‘滥用诉权’。原告及其亲属因不同诉求多次告诉,不构成在本案中‘滥用诉权’的证据。”
网友idab:“主人要看账,为什么仆人不让看?”
一上海网友:“看到的只是法官烂判。”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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