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望》杂志的文章说,中国 6月1日开始实施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标志着“土地违法问责制”在全国开始建立。办法明确了应追究地方领导土地违规责任的四种情形:如行政区域内,年度违法占耕地面积达到新增占耕地总面积15%或虽未达到但造成恶劣影响的;如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还有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乃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都将依照规定对地方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但巨大的土地供需缺口,使土地监察部门对严格的土地政策能否有效落实不无担 心,四川自贡市红旗乡的土地维权人士刘正有说,中央的所谓土地新政在地方上没有任何效果:
“这个文件出来以后,一切还是照旧,一点没有给地方政府造成震慑。非法征地的人还在强行征地,强拆民房的人还在强拆民房。看来地方官员对中央的问责制和追究制完全没有放在眼里。”
刘正有认为,土地新政得不到有效落实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征用土地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 关键就是利益很大,一亩土地卖几百万,利润大了以后,使得党政官员、包括省级官员和各地级市州的官员联合,完全没有把这个放在眼里。这个口号喊得根本就不起作用。地方官员不怕中央的问责追究制。所以,中央政府对全国各地的老百姓已经信任度大大降低了,而且感觉到失望失望再失望。”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说,中央的土地征用问责制的实施,有可能加强土地使用监管。但更有效的办法是发动民众的监管作用。目前中国各地政府禁止民众对土地征用进行法律诉讼,中央政府应该改变这一局面:
“首先司法部门应当然允许被征地者对土地纠纷进行诉讼,因为过去中国的司法部门是不允许或者说不接受关于土地纠纷的诉讼的,特别是不接受征地的诉讼。这样就排除了被征地者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
胡星斗教授说,土地新政希望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耕地,但严峻的土地供需形势,则为政策执行带来问号。他呼吁中央政府设立土地违法举报热线,严厉查处违法官员:
“要鼓励农民进行土地违法的举报,还要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于举报的内容,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是土地监察部门必须进行调查,如果没有调查,应当追究责任。只有建立起潜在受害者,也就是农民举报的制度,土地不断减少、乱征耕地的情况才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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