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陈小明在关押期间,家人多次申请保外就医都被拒绝。后来因病情加重,1日在办理保外就医后当天在医院去世。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说,2006年12月,上海当局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审理陈小明案,今年年初判处陈小明两年徒刑,随后上海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中国人权说,6月29日,监狱通知家属,陈小明因病情严重、吐血不止、瘦得皮包骨、不省人事,同意办理保外就医。1日,在办完手续后,陈小明被直接送往上海中山医院,最后出现大吐血,于当晚病逝。
陈小明是一名反对强迫拆迁的活跃上访人士。他不仅为自己的房屋权利奔走,而且凭著对中国法律的了解也为其他权利受侵害的人代理诉讼。
中国人权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像陈小明这样坚持向当局反映社会问题的上访权利,并严厉谴责上海司法当局剥夺陈小明的保外就医权利,这不仅违反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也违反中国的看守所条例。
2006年12月,陈小明和其他6名中国的维权人士一起获得总部在日内瓦的「全球居住与反迫迁中心」颁发的「住房权利卫士奖」。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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