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怕黑帮暴露了什么?

发表:2006-08-1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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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给四会市“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国阳、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原股长张伟洲,日前被肇庆市中院分别判处8年半和6年有期徒刑。然而,据陈国阳供述称,他之所以包庇龙杰锋的罪行,“是考虑到龙杰锋的家庭势力比较大,担心自己的前途受影响,得罪不起”。

  这个说法十分耐人深思。如果陈的供述确凿,那么,龙家的势力究竟有多大,又是什么样的势力呢?是黑道还是白道,抑或是黑白两道?设若龙家的势力只是“龙兴社”的黑恶势力,而堂堂公安局副局长竟然惧怕黑恶势力,那么其又如何担当“保一方平安”之重任?再说,如果龙家只是黑道势力,按常理说,如果陈国阳一身正气、不怕得罪龙家黑势力,甚至一举将其端掉,正是为民除害、打黑有功呢,又怎么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命运呢?可见,要么是陈国阳借“龙家势力大”、“得罪不起”以期脱罪、卸责,要么是龙家势力确实比较大,而且不只是黑道这么简单,比如有“白道”撑腰——即更大的保护伞罩着,以至于连身为派出所所长、后来是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陈国阳也必须仰仗龙家势力,以求步步高升、前途光明。倘若如此,那么,“黑老大”龙杰锋背后是否有更大的保护伞,又是何方人士?事实上,当地民间此类质疑并非没有。而据四会市公安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陈国阳、张伟洲实际是龙杰锋的马仔,龙杰锋让他们怎么干就怎么干。常言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但在这却恰恰颠倒了。

  后来的一个事实是,陈国阳在包庇龙杰锋的期间(或者说给龙杰锋充当保护伞)升任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伟洲后来也调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任股长。看来,充当龙杰锋的保护伞确实令陈、张前途光明、步步高升了。吊诡之处也恰恰在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南方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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