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有志博士代表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主持研讨会。全球审江大联盟代表何海鹰博士首先研讨“审江意味着什么?”。中国大赦主席政论家沈默的“公审江泽民-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景”中披露了江的罪行。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代表王亦群女士发表了“正在发生的群体灭绝”的研究报告。全球诉江律师团朱婉琪女士论述“审江对海峡两岸关系的影响”。华府论坛召集人, 美国天主教大学教授聂森阐明对“诉江与中美关系”的看法。最后追查国际代表和国际特别法庭筹备委员会代表汪志远,论证成立国际特别法庭审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何海鹰博士:真正的审判从内心开始
何海鹰认为法轮功改写了中国自古以来“非顺民即暴民的历史”。与基督教坚持三百多年被动抵抗不同,法轮功本着普世价值和原则,运用法律,采取主动抗争,共同之处是两者都是和平非暴力。
何海鹰介绍了大陆诉江案,2000年8月,北京王杰和香港朱柯明,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诉状,指控江泽民及其追随者曾庆红、罗干妄顾法纪迫害法轮功,并将此事向中央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各级法院及媒体等以邮件方式披露。王杰和朱柯明被捕,至今还在狱中倍受摧残 !
何海鹰提出芝加哥诉江案的依据为国际法和美国法律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Alien Tort Claims Act 和 Torture Victims Protection Act 等等)
何海鹰总结全球诉江现状,在美、英、德、法、西班牙、台湾和韩国等十四个国家级地区和联合国,已有二十多起国际诉讼案针对江泽民、罗干、6-10办公室、中国公安部、国安部、中央电视台以及驻外使领馆参与迫害的机构和个人。
何海鹰例数江氏罪行:封杀世界经济导报,踏着六四学生的血迹窃取高位;掩盖六四屠杀真相;蓄意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嫁祸法轮功;丧权辱国,秘密出让国土;压制自由,迫害宗教信仰,打击异议人士;钳制媒体、封锁互联网,剥夺人民知情权;与其子一道,大做官商交易;庇护巨贪,一手促成了全国范围内的贪污腐化和道德崩溃,致使大量国有资?被贪官们窃为私有,流失海外;胁迫香港特区政府制订《基本法》二十三条,破坏香港繁荣与人权法治; 隐瞒 SARS 疫情,草菅人命,导致瘟疫蔓延全球… …
他认为,诉江、审江的进行和彻底的完成,有四点重大意义:首先会让世人逐渐认清中国目前的一切腐败、堕落与濒临毁灭的黑暗与江氏独裁暴政的关系。实质上是对江氏集团及其所代表的一切不正势力罪恶与邪恶的揭露、清理和全面审判。
其次,国人法治意识的复苏。运用有关国际法、海外所在国法律进行起诉,并同时从良心、道义的层面进行公审,最终促动在国内的起诉和公审执行。让人们看到正的力量和基于身体力行的正义行动所昭示的希望与未来。
其三:国人天赋人权、公民意识和道义的觉醒。认识天赋人权, 随之也就会认识到相应的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公民意识”在我看来,指向偏重于公民基于天赋人权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虽然法治是必不可少而有效的,然而自己要求自己去履行崇高的义务和责任,会更稳定,更有效,更容易达到高水准的“公民意识”。这或许就是中国古人崇尚“心法”(道德、、德性、精神境界),“仁、义、理、智、信”之“仁”为根,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修身”为基之原因吧。
最后一点,真正的审判从内心开始。第一步是要认识并面对内心的恐惧,那种五十五年来,在反复的洗脑和迫害中被埋植于心灵深处的伤害、恐惧、人人自危,冷漠和绝望。更多的人、所有的人人才能站出来讲真话,才能面对邪恶、揭露和终止邪恶。从这个意义上说,全民审判江泽民的过程,是对良知和正义重新树立的过程,是一个发于良心、承于道义、治于法律的,由内向外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诉江、审江的实践与完成,是一个民族自醒与自教育过程,或者也可以看作现代中国“启蒙运动”的号角。
何海鹰博士发言全文请见:
http://www.grandtrial.org/GB/newsdetail.php?id=355
大纪元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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