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中国并没有告别贫困。当"农村贫困"的顽症还没有彻底治愈时,"城市贫困"的幽灵已经开始徘徊。当"绝对贫困"正在逐步退出人们视野的时候,"相对贫困"的肿瘤却开始扩散。
社会学家是这样定义"绝对贫困"的--"泛指基本生活没有保证,温饱没有解决,简单再生产不能维持或难以维持"。"相对贫困"则是指"温饱基本解决,简单再生产能够维持,但低于社会公认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或能力很弱"。
尽管,从总体上讲,中国的"贫困问题"已由"绝对贫困"时代走向"相对贫困"时代,但是,我们仍然不能在"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的界限:绝大多数的"相对贫困"者,刚刚跨过贫困线,稍有生活波折,很可能就返回到"绝对贫困"的群体里。
城市贫困,就其整体而言,基本上是一种"相对贫困"现象。一份权威的统计数据认为中国目前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已达1500万人,中国目前属于"城市(镇)贫困"人口的有1382万人。而早在1992年,全国总工会通过调查得出,全国贫困职工家庭人口数超过2000万人。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根据他们的有关调查推算,中国城镇居民有近5000万贫困人口。
不同的数字后面有着对此问题不同的理解。
目前,城市贫困出现一些新的态势:一是收入的差距拉大加剧了贫困群体的贫困状态。贫富的严重分化,使得贫困群体的消费能力相对降低(比如,富裕群体对商品房旺盛的购买力,使得房价高企,贫困群体很难买得起自己的住房);二是贫困的主体由原来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扩展到有完全劳动能力的下岗者、失业者或隐性失业人员。三是"城市贫困"这一概念的外延也扩大了:那些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他们长期在城市定居,他们中的贫困群体,也应纳入"城市贫困"的范畴。四是贫困群体分布相对集中,原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往往都集中分布在成片工人居住区内,而外来农村劳动力则多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带或"城中村"里。五是城市贫困群体的群体意识和群体行为开始显露,出现了共同的被剥夺感和对抗社会心理,有的甚至成了犯罪高危群体。
社会正在承受着这种痛苦的演化。
我们需要贫民窟吗?
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为"城市贫困"困扰。像印度、巴西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没处理好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几乎成了"建在贫民窟上的国家"。比如,巴西在告别二十世纪时,有贫民窟3905个,比1991年增加了717个,长幅22.5%。经济最发达的圣保罗州也是巴西贫民窟最多的州,那里集中了 1548个贫民窟,占巴贫民窟总数的39.6%。
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界定,贫民窟是指有50户以上人家,汇住在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区。贫民窟的房屋往往是临时搭建的棚户,居住者对自己的临时住房没有合法的产权,随时可能面临政府的整治、清理。这些非正式的城区通常不具备水、电、污水处理、垃圾清扫等服务,是吸毒、卖淫、嫖娼、偷盗、抢劫等社会犯罪滋生的沃土。
贫民窟是城市化过程的产物(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很少有国家可以避免。
在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形成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农民进城受到诸多限制,没有形成典型的"贫民窟"的政治条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民工的增加,在城市周围的繁衍生出的"村落"无疑让人想到的是"贫民窟"。
那么,是要户籍制度还是要贫民窟,是要加速城市化(我国城市化程度目前不到35%,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还是要预防"大城市病",这是一个颇费考量的问题。
有学者认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限制在土地上,造成了空前的"人地关系"紧张,从而最终导致了农业人口大面积的贫困。让农民到城里来,即使出现贫民窟,也能创造一部分就业。
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应提倡"就地转化",不能让他们无限制地流到大城市去。否则,会加剧城市里的失业状况,使城市贫困问题更加恶化。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像国外那样出现"贫民窟"。
有意思的是,一位原来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到东南亚某城市看到城市垃圾堆上的贫民窟的惨烈的生存状态,改变了看法。这位教授并没有问那些生活在贫民窟的人们是否愿意回到农村,只是主观觉得:农村的生活要比贫民窟的生活好。
但是,进了城的中国农民只要能生存,大多不愿意回到农村去,这是客观的现实。城市给他们的不仅是梦幻般的希望,更是活生生的视界和感官冲击。而在农村,这一切似乎都不存在。教授的想法或许仅仅是想法而已。
今年的联合国人居日的主题是"没有贫民窟的城市"(CitieswithoutSlums)。??既是一种美好的希望,也暗示着"贫民窟"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
不知未曾经历大规模"贫民窟"历史阶段的我们会作何选择。
失业与分配不公
城市贫困始终和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是失业问题。一是社会财富分配问题。
而我国目前严重的失业问题(有学者估计,中国的失业、下岗群体实际上已经有1400-1800万之众,实际失业率当在8-10%乃至以上。如果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加上,"全民失业率"应该在15%以上。如果再加上"隐性失业",估计失业率超过20%)固然有受宏观经济周期低迷影响的成分,但更多的却有历史和制度的背景。历史上,由于我国在人口问题上的失误,造成了目前"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相对于资本、土地等要素而言,劳动力几乎无稀缺性可言。在资本和劳动的讨价还价中,劳动始终处于不利的位置。即便是"有工作",得到的也仅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基本生活资料的报酬,因此,即使在岗,也可能沦为"相对贫困" 的城市贫困者,何况下岗、失业?
目前,城市贫困群体中主体是国有企业的下岗(和失业)职工。这个群体的兴衰和国有经济的命运紧密相连。除了计划经济时代"低工资、低福利"的国家"隐性负债"没有得到补偿外,市场经济的"公开平等"原则又被"权力寻租"的黑手扭曲,被置于不同的竞争起跑线。因此,他们不应被看为市场经济的失败者,而是计划经济的牺牲品,改革成本的承受者。
这种"权力介入分配"现象,加剧了城市贫困群体的贫困程度,降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因此,城市贫困问题,绝不仅是一个"发展"问题,也是一个"平等"的问题--一种平等、公正的人间秩序的建立。
自助者天助。
如果全社会都来关注城市贫困群体,那么,他们的问题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但处境应该可以大为改善。
俗话说:自助者天助。城市贫困群体要改善自己的处境,首先要靠自己的努力。当然,国家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把"充分就业"作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一些领域,甚至鼓励用劳动替代资本。另外,制定相应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通过合理的制度措施,促使"中产阶层"广泛形成,使整个社会发展成稳定的"纺锤形"结构。
尤其是要加大对城市贫困群体的"教育扶助"。由于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只能完成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循环,其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费用往往是难以支付的。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变这个群体的知识结构,从而在社会再生产的产业链中找到更有利的位置。现实是,由于贫困群体和富裕群体在受教育机会上的不均等,信息社会所产生的"数字鸿沟"越来越大,"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弥补这种差距,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
建立完善而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而我国的社保体系起步晚,历史欠帐多,保障程度低。在国家的钱兜吃紧的情况下,也应该多考虑动用一些民间力量。在国外,有许多扶贫基金组织,自愿者团体,各种宗教组织也积极投入消除贫困的慈善事业,都可以借鉴。
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动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因为,只有活跃的民间经济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吸纳就业,才是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不易之理。
百家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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