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樹:質問《新華網》

作者:張博樹 發表:2008-07-0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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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對政府(公共權力)的監督權,是民主社會的通義,是轉型中的中國正在爭取的目標,也是執政黨在自己的文件中對全社會做出的莊嚴承諾。昨天(6月29日)剛剛公布陝西13名官員因華南虎照事件被處理,雖然姍姍來遲,也還留下眾多疑點,但畢竟可以理解為政府恢復公信力的某種努力。但同一天新華網關於貴州瓮安事件的報導,卻又倒退了十萬八千里,讀來令人憤慨!

這篇報導稱:貴州省瓮安縣城28日下午發生一起圍攻政府部門的打砸燒事件。一些人因對瓮安縣公安局對該縣一名女學生死因鑑定結果不滿,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在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隨後,少數不法份子趁機打砸辦公室,並點火焚燒多間辦公室和一些車輛。事件發生後,貴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立即指示要求盡快妥善處置。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崔亞東迅速趕至事發現場,指導當地黨委、政府處置和平息事件......

其實,關於瓮安發生的事情,人們通過網際網路等各種渠道已經瞭解到更多的情況,可以說,地方政府失職,不公正地處理一起學生死亡事件,又用暴力手段粗暴對待當事人和主持正義的公眾,以致激起民憤,警民衝突,才是造成這個突發事件的真正原因,才是造成"打砸燒"之類後果的真正原因。要追究責任,首先就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責任。為什麼漠然對待一個花季女孩生命的突然消失?為什麼面對一個並不複雜的刑事案件不做處理?為什麼不能正面回應公眾的合理要求?為什麼不能坐下來與公眾對話,動輒就要調動武力進行彈壓?所有這些作法都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是一個號稱"以人為本"的政府的恥辱!

當然,說到這裡,還僅與事件發生地的貴州地方政府有關。我們現在要進一步質問新華網,眾所周知,在中國現行體制下,作為國家通訊社新華社的官方網站,它的聲音不再代表地方政府,而代表中央政府。

我要質問的是:

誰給你們的權力來不來以"不明真相"為由侮辱正當維權的廣大公眾?

誰給你們的權力不去追究真正的責任者,動輒就把屎盆子扣到所謂"少數不法份子"的頭上?

誰給你們的權力遮掩事情真相,通過封鎖消息侵犯公民的知情權,通過刪帖侵犯公民的網上表達權?

誰給你們的權力用這種無恥的方式袒護已經變質的地方政府,保護地方黑惡勢力?

中國媒體的此類"黨八股"早已沿襲成習,一遇突發事件,先是遮掩,能不報導就不報導;實在不得不報導,就搬出這一套"不明真相"、"壞人挑撥"的老套子,以欺蒙視聽,殊不知今日中國已今非昔比,中國的廣大公民正在成長,正在成熟,這套東西已經失去它的市場,它只會令人感到厭惡和不齒!

不是要建設一個誠信社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麼?那麼我建議,要提高中央政府的公信力,就從掃蕩新華網的此類鬼話"報導"入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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