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十五項統戰措施 小利小惠大陷阱

作者:高為邦 發表:2006-04-2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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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宣布的十五項政策措施,媒體以「十五大利多」爭相報導。但經仔細分析,只有一項利多,卻有兩大陷阱,剩下的十三項多算是小惠。

去年中國宣布臺灣十八種水果零關稅銷中國,曾喧騰一時並造成朝野分歧及果農反彈,一年後檢討只不過多賣了一三○萬美元,現在再增加四種水果,這也是利多嗎?開放十一種蔬菜,其中哪一種蔬菜中國沒有或價錢比臺灣貴?是小白菜、青江菜、花椰菜?還是絲瓜、苦瓜、胡蘿蔔?開放了僅佔總產值四%的八種冷門水產,而臺灣強項的鮪魚、石斑魚、虱目魚、鰻魚及臺灣鯛卻未被列入,實在看不出誠意何在?

臺灣水果、蔬菜及水產銷中國,頂多是個「小生意」,為了「小生意」組團來臺採購,除了搞宣傳外,還有其他意義嗎?為了「小生意」設立臺灣水果集散中心但只免第一年租金,有必要嗎?既是「小生意」,要免除其在運輸上的「部分」過路過橋費,不怕貽笑大方?我必須佩服中共的創造力及想像力!

承認臺灣高等學校的學歷;開放臺灣民眾參加報關員考試;讓在中國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臺灣學生,可註冊後執業;臺灣醫師經申請許可後可短期行醫。當然,臺灣若朝野持續對抗、社會繼續空轉下,中國倒是為少數臺灣人提供一個就業機會。

剩下的三項小惠對中國比對臺灣更有利。多開放瀋陽、大連、成都為台胞籤注點(落地簽證),為了吸引更多台胞旅遊及台商洽公而已;為臺灣民眾提供好的醫療服務,當然是貴賓式收費;開具適當收據可以向臺灣健保局請款,只讓健保局多一個錢坑。

在廣東省、廣西省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福建省、山東省設立兩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其目的不言而喻,以利益誘惑臺灣農民,為了取得臺灣的農業技術。我們政府真能發揮「積極管理」功能而不讓農業技術外流嗎?請拭目以待。

在「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書中,我一再強調千萬不能搞合資,合資就等於引狼入室,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了!想去中國以合資方式開醫院的臺灣朋友,你們必須三思呀!

開放中國民眾來臺旅遊是唯一的利多政策,若嫌小氣是與歐美有別,臺灣接待的旅行社必須經過中國有關單位的確認,施惠還不忘統戰。依陸委會計畫每日接待一千人的上限,中國人士來臺的數量也僅是臺灣人去中國的十分之一而已。(作者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轉載自:自由時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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