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部分的地區規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胎,必須辦理「生育證」,因為需要有關部門的批准,而且批准還不太容易,故不少地方的人都稱此為「准生證」。申領准生證要交費用,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懷孕,如果沒有按時懷孕,准生證作廢。
北京晨報今天報導,這名女博士生結婚已兩年,八月得知懷孕,因為戶口在學校,於是向學校申請准生證,學校卻不理。學校人員說,以前是不許生,要上學就必須打胎,要生就只有退學,現在政策允許生,但是其他的事情學校一律不管。
女博士生後來找上北京市計畫生育辦公室,計生辦表示,合法夫妻不是說學生身份就不能生孩子,按照規定生孩子必須要有准生證,否則沒辦法報戶口,以後孕婦和孩子的一系列的服務也都沒有保證,學生的戶口在學校,准生證必須找學校去開。
報導說,中國教育部今年二月頒布新的大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在校大學生結婚的限制,但是對於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生育,規定中沒有明確表示。大學計畫生育的部門對於學生生育還是說不能辦、沒有政策、沒有學生的生育指標,因此不能開准生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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