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明的妹妹彭星,星期四向自由亞洲電臺介紹,武漢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三上午以「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彭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起訴書表示,從2001年開始,彭明在網際網路發表文章,並且撰寫了一本名為【民主工程】的書,宣傳鼓動以暴力推翻中國現政權。起訴書還表示,彭明指揮他人試圖綁架貪官未遂。
宣判時彭明的律師和親屬在場。宣判後,彭明表示,他不準備上訴。因為彭明認為中國司法當局將他從緬甸引渡回國是非法的,而指控他的理由不充分,運用的法律不適當,沒有任何公正可言。
據悉,彭明是中國著名異議人士,曾經在北京組織【中國發展聯合會】,他還有其它關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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