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人到底應對什麼負責?胡錦濤言論批判(2)

發表:2004-12-30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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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這個問題是基於胡錦濤四中全會上關於意識形態的講話,其實,他的話的本質就是要國民對什麼負責的問題。後來在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會上,他又一次講這些話;宣傳口的劉雲山又多次對這些話做了發揮;《人民日報》發表金鏘的《牢牢掌握意織形態工作的主導權》;又發表郁曉的評論;《求實》雜誌的《不斷提高黨的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的評論;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陳奎元發表《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的講話;中共中央還出臺了《關於把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引向深入的意見》、《關於進一步繁榮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這都是圍繞著捍衛意識形態所採取的步驟,是胡錦濤的救黨努力。

僅說意織形態我們是不能直解它到底是什麼的,共產黨就可藉著對意識形態的神聖來矇蔽人民,然後用大棒威脅、打擊覺醒者。

若我們對意識形態做出還原呢,一下子就能讓人看清:被共產黨神聖化的所謂意識形態,不就是讓人以什麼來做生命存在(活著)的出發點嗎?或曰:人活著到底應該對什麼負起責任?

讓我們來看看胡錦濤在四中全會上是怎麼說的吧:「境外敵對勢力,媒體大肆攻擊我們國家領導人和政治制度。而國內媒體打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旗號,宣傳西方資產階級議會民主,人權,新聞自由,散佈資產階級自由化觀點,否定四項基本原則,否定國體和政權。」短短的一段話,胡錦濤就已把他,把共產黨要對之負責的對象表露得清清楚楚----
他要對之負責的對象就是:(1)國家領導人;(2)政治制度;(3)四項基本原則;(4)國體;(5)政權。共產黨要對某些對象負起責任,就要以對另一些對象的討伐為條件,這是他們的二分法和矛盾說所不能擺脫的侷限。

那胡錦濤們要討伐,要犧牲的又是什麼呢?他說的也很坦白,那就是:(1)境外敵對勢力;(2)(國內外的)媒體;
對這些人的何種行為實施討伐呢?那是:(1)他們大肆的攻擊行為;(2)他們宣傳的「西方資產階級議會」民主;(3)「西方的」人權觀;(4)「西方的」新聞自由;(5)資產階級自由化觀點;(6)對中國國體、政權的否定。

從這段話來看,胡錦濤知道他的所好與所惡,也清楚他指的境外敵對勢力是哪些人,他譴責的是國內的哪些媒體。他清楚自己是想犧牲什麼成全(負責)什麼,他也清楚他是向什麼對象提出這種要求的。

可是,他知道他的所好所惡,他要討伐要負起的責任都僅僅是他個人的主觀態度嗎?可任何事物之做(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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