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人到底应对什么负责?胡锦涛言论批判(2)

发表:2004-12-30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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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这个问题是基于胡锦涛四中全会上关于意识形态的讲话,其实,他的话的本质就是要国民对什么负责的问题。后来在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他又一次讲这些话;宣传口的刘云山又多次对这些话做了发挥;《人民日报》发表金锵的《牢牢掌握意织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又发表郁晓的评论;《求实》杂志的《不断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的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发表《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的讲话;中共中央还出台了《关于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这都是围绕着捍卫意识形态所采取的步骤,是胡锦涛的救党努力。

仅说意织形态我们是不能直解它到底是什么的,共产党就可借着对意识形态的神圣来蒙蔽人民,然后用大棒威胁、打击觉醒者。

若我们对意识形态做出还原呢,一下子就能让人看清:被共产党神圣化的所谓意识形态,不就是让人以什么来做生命存在(活着)的出发点吗?或曰:人活着到底应该对什么负起责任?

让我们来看看胡锦涛在四中全会上是怎么说的吧:“境外敌对势力,媒体大肆攻击我们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制度。而国内媒体打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旗号,宣传西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人权,新闻自由,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否定国体和政权。”短短的一段话,胡锦涛就已把他,把共产党要对之负责的对象表露得清清楚楚----
他要对之负责的对象就是:(1)国家领导人;(2)政治制度;(3)四项基本原则;(4)国体;(5)政权。共产党要对某些对象负起责任,就要以对另一些对象的讨伐为条件,这是他们的二分法和矛盾说所不能摆脱的局限。

那胡锦涛们要讨伐,要牺牲的又是什么呢?他说的也很坦白,那就是:(1)境外敌对势力;(2)(国内外的)媒体;
对这些人的何种行为实施讨伐呢?那是:(1)他们大肆的攻击行为;(2)他们宣传的“西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3)“西方的”人权观;(4)“西方的”新闻自由;(5)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6)对中国国体、政权的否定。

从这段话来看,胡锦涛知道他的所好与所恶,也清楚他指的境外敌对势力是哪些人,他谴责的是国内的哪些媒体。他清楚自己是想牺牲什么成全(负责)什么,他也清楚他是向什么对象提出这种要求的。

可是,他知道他的所好所恶,他要讨伐要负起的责任都仅仅是他个人的主观态度吗?可任何事物之做(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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