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時候筆者要建議李金華請辭央視經濟人物評選呢?因為筆者看到這樣一條消息:審計風暴年末刮向新聞業,
審計署工作組進駐央視。
據《東方早報》報導:刮起系列審計風暴之後,審計署最近已把目光轉向了中國媒體中實力雄厚、影響最廣泛的國家級新聞單位--中央電視臺。央視有關人員透露,審計署人員於11月初進駐,中央電視臺的多數員工已經得到審計署進駐的消息,並被央視管理層要求「配合審計調查」。審計將進行數月之久,可能會持續到明年3月。這很容易讓人聯想起2003年以來發生在央視的系列文藝腐敗。
一邊是審計部門的「掌門人」可能成為央視「年度經濟人物」,一邊是審計部門進駐央視進行查賬--可能其中一點都不相關,純粹是巧合。但瓜田李下,這種巧合留下了很大的聯想空間,考慮到「審計結果的公信力」和 「年度經濟人物評選的公信力」,李金華有必要請辭央視經濟人物評眩
有人要說了,李金華入選央視年度經濟人物候選人跟李金華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決定誰成為年度經濟人物的是民意而非央視,李金華何談請辭?筆者以為,無論主觀意圖為何,無論李金華和央視多麼不相干,但李金華、央視年度經濟人物、審計署進駐央視這三者之間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利益牽連」,作為敏感人物和公眾敬仰的人,李金華有必要避這個嫌。
如果李金華獲得了央視年度經濟人物的榮譽,審計署又查出央視有問題,或者李金華沒評上,央視也沒查出什麼問題-沒話說,這個結果具有天然的公信力。但如果是其他結果,公信力就會大打折扣。如果李金華沒評上,而央視查出了問題,會不會是審計署「公報私仇」?如果李金華評上了,央視沒查出問題,會不會是一種「妥協」?雖然說從程序上看人物評選不是由央視決定,審計結果也非李金華決定,但一個是主辦單位,一個是掌門人,客觀上有一種天然的嫌疑,有些事情很難說清。
這不是苛求,更不是神經過敏,而是一個結果要具備公信力必須經受的拷問。什麼叫公信力啊,本質就在於「不給人留下聯想空間和話柄」,如果一個結果可能受到某種利益牽連的影響,這個結果也就沒什麼公信力了。典型案例如「梁錦松買車風波」:雖然梁錦松聲稱他並非為避稅而買車,並宣布將會把加稅前後車輛差價的兩豆?8萬元捐給慈善機構,但這並不能洗清公眾對其「知情後突擊買車」的懷疑。還有引起學術界極大爭議的「長江讀書獎風波」,也是如此。
審計部門有一條規矩,就是」為審計獨立,審計人員堅決不能授受被審計部門的安排「,從這個角度看,李金華也應該請辭央視年度經濟人物評選,以示避嫌。剛才已經說了,雖然不存在主觀上的安排意圖,但客觀上確實存在一種利益關係:年度經濟人物是一種榮譽,審計查出沒問題也是一種榮譽。
李金華請辭央視年度經濟人物--無論最後作為主辦單位的央視同不同意--都體現了李金華作為審計人的一種獨立態度,一種職業精神,也能起到「避嫌」作用,提高「年度經濟人物評選和「對央視審計」的公信力。
(重慶商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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