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辦訪(2001)4250號案件:公安、急救冷血造成死亡,死者還被盜器官

發表:2003-10-2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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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15日凌晨3時左右,大連市公安局草菅人命,將年僅68歲的我父馬洪舉(大連市一大型國有企業退休的高級工程師)活活凍死在市公安局屍檢中心的冷凍櫃!竟慘無人道的剖胸開膛了!!!
  
  此案公安部已在2001年11月立案偵查,即:公安部公辦訪(2001)4250號案件.
  迄今為止,三年過去了,仍然遲遲不結案!
  
  此案本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可公安部至今未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移交!!
  
  這起眾目睽睽之下的惡性案件不是一個孤立的,偶然的,而是一個固有邏輯的必然結果,所不同是,這個案件在何時,何地,何人身上重演的問題.
  
  案件概述:2000年8月14日傍晚5時30分左右,我父在家中的衛生間滑倒摔傷,右臂傷口6x2cm(全身上下只有這一個傷口),流血昏迷,鄰居急向110求救,而110的警察竟以"大熱的天,不干血活"為由,揚長而去!
  
  我急呼120急救中心,可萬沒想到120的醫護人員來到現場冷眼旁觀,拒絕採取任何急救措施搶救傷員,聲聲急討300元出車費,急著空車趕回去!(趁火打劫)
  
  當我們姐弟把父親從六樓的家中抬到了救護車上,督促司機盡快趕往就近的醫院搶救,又是110在一次故意把載有危重傷員的救護車引到了醫院的反方向:甘井子區華東路派出所,120的醫生和警察在裡面竊竊私語10多分鐘,
  一次又一次的惡意延誤寶貴的搶救時機,人人都知道,搶救外傷失血是片刻耽誤不得呀!
  
  晚7時10分,歷盡重重阻攔,把父親送到了離家最近的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搶救:
  1.有脈搏;(醫院搶救記錄為證)
  2.三條靜脈輸液進路暢通(醫院搶救記錄為證),並且大量排尿,即:肌體的新陳代謝狀況良好;
  3.大腦還在不停的活動:眼睛一會兒半睜一會兒緊閉.
  緊張的搶救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
  
  晚9時30分(入院僅僅兩個小時),一位穿休閑服的男青年稱是公安局的法醫,由醫院的兩位領導陪同,一位是醫院的外科主任劉科成(男),另一位是醫院的副院長(女)來到搶救室共同阻攔搶救.
  
  我怎麼也不明白啊,公安局的法醫此刻來到醫院有什麼企圖呢?而醫院又在充當什麼角色呢?
  
  只見該青年雙手背在後面,兩隻眼睛在我父的身上從頭至腳驗了一遍,又看看三個輸液吊瓶正在同時滴答滴答地滴注著,良久.....他對我說:"你的父親已經死了,你把他弄走吧...."我讓他出示證件,他說沒帶,我在也沒有理他(事後查明,該青年是公安局的法醫王應力)
  
  晚11時30分(入院4個小時),大連市公安局一級警督王吉臣奉命率眾近20名警力前來阻撓搶救,命令我立即把人拉走,否則不客氣,我也對他說:"一.我們沒有欠醫院一分的搶救費,並積極的給首診醫生1000元的紅包(後被退回);二.我們沒有擾亂醫院的工作秩序,我一直靜靜的守在父親身邊,仔細觀察每一細小的變化;我的兩個弟弟則默默的坐在長凳子上無言無語,你們沒有權利這樣對待我們!"然後我又跑到醫院的外面,用手機哭喊著向大連市110總局報案,誰能想到啊,等待的答覆竟是:"你就聽他們的安排吧!"原來,罪惡的根源在大連市公安局!!!
  
  午夜3時左右(入院7個小時),眼看我的父親將要從昏迷中甦醒(心電圖發生了變化),當我為父親剛換上三袋代血漿不足兩分鐘,現場指揮王吉臣(一級警督)在也坐不住了,只見他把手一揮,大喝一聲:"給我把人弄走!"警察們一擁而上,我弟上前阻攔,卻被三,四個警察手掐脖子摁著頭,反擰骼膊壓在後背;
  
  另一弟則被五,六個人團團圍住,動彈不得;
  
  我也奔向父親,現場指揮王吉臣握搶狠狠頂在了我的腰上,痛得我喘不上氣;
  
  眼見又衝上來四個人猛的掀掉毛巾被,唰唰唰撤掉正在滴注的三路輸液,將搶救中的我父強行拖走.此時的我欲喊無聲欲哭無淚,直覺的天旋地轉天塌地陷,眼睜睜看著我的父親被他們野蠻的關進了白色的警車裡,只聽咣噹一聲響車門被快速關上,隨著一聲撕心裂肺的呼嘯,警車飛駛而去,把人關進了大連市的郊區: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鑑定中心的冷凍櫃活活凍死!竟背著親屬慘無人道的剖胸開膛了!!!
  
  這是一起眾目睽睽之下的赤裸裸的共同犯罪窩案,迄今為止,犯罪份子依然逍遙法外,甚至升遷,而被害人的親屬均遭到了打擊報復:跟蹤,監視,竊聽,招搖污蔑,經濟制裁,人身傷害!!!
  
  我父冤案觸目驚心,讓人久久回不過神來,讓人感覺到人世的悲哀,一個完全無辜的為企業兢兢業業一生的高級工程師就這樣慘死在大連市政府的暴權肆虐中,天理何在啊!!!
  
  此致!
  
  附:
  1.醫院搶救記錄一份; 2.醫院輸血治療同意書一份;
  3.醫院用血申請書一份; 4.醫院搶救費收據三份;
  5.二份證人證言; 6.公安局搶人後扔下的名片;
  7.被害人系高級工程師證明;
  8.被害人的遺體數張照片在公安局存放(即物證);
  9.大連市公安局受理控告申訴答覆意見書.
  
  電話: 0411----2473498 13644262677
  被害人之女馬秀萍(一個活在玻璃罩裡的大連悲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說明:為了防止犯罪份子跟蹤而至進行搗亂,有必要說明:
  該惡性案件的最終目的就是:剖胸開膛盜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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