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激情不再飛揚大陸知識界嘗試「體制內改革」

發表:2003-06-0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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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朱建陵/臺北報導)一個來自湖北的大學畢業生孫志剛,今年三月間因細故被廣州公安單位收容拘留,之後又在廣州公安的教唆下遭人毆打至死。此案促使大陸三個法學博士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上書中共全國人大,要求中共對一九八二年頒佈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這是大陸首度出現以民間形式要求中共執行憲法中賦予的人權保障。與十四年前「六四」一代的激情相較,大陸當代知識份子多數選擇了「體制內改革」。

《紐約時報》昨天報導說,三個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一事,受到大陸知識界矚目,也得到大陸媒體的同聲讚揚,認為這三個人透過自己的法律知識,挑戰大陸城市公安人員在不經過任何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僅憑自己主觀認定就對外地人處以拘留、罰款或驅逐出境的權力。

在孫志剛無故被毆致死的消息曝光之後,大陸各界掀起熱烈討論,該份上書是在上月透過傳真發給中共全國人大,但該份上書的目的,並不只是為了孫志剛案,而是希望透過法律手段,促請中共廢止一切與憲法或法律相牴觸的行政命令。

上書的發起人之一,現年三十歲的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教授許志永說:「我們希望透過這個小的、實質性的問題,促進整個憲法權利的保障」。

上書的發起人包含許志永、俞江、騰彪,他們三人都在去年取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的學位,目前都擔任教職。在他們之後,包含賀衛方、盛洪、沉巋、蕭瀚、何海波等五名大陸法學家也聯合上書中共全國人大,要求對此激活特別調查程序。

《紐約時報》指出,為了促進變革,大陸年輕知識份子多數採取了「體制內改革」的路徑,他們認為這是大陸最有希望、甚至可能是唯一的政治改革道路。但也有人認為他們太過天真,因為在一黨專政的前提下,雖然中共在憲法中明文規定了言論、出版及結社自由,但就如大陸一位法學者所說,大陸憲法只是「各種政治口號的彙編」。

對於當年鬧得風風火火的「六四」,從鼓噪的興奮轉為陷入災難,類似許志永的大陸年輕一代學者並不抱持嘲弄態度。許志永說:「我尊敬為人權問題付出過努力的人」,「但現在我們希望以一種更具建設性的方式,在當前法律架構提供的空間中努力,我想,實質而漸進的改變,可能才是多數中國人民的希望」。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大陸的收容審查制度一再發生「濫用權力、粗暴違反人權」的事例,廢止該項行政命令將是大陸走向憲政法治的重要一步。

他說:「過去人們對憲法最多隻是看成一種口號似的東西,完全沒有法律效力」。賀衛方說,他希望中共全國人大解釋憲法的角色能提高,並藉此逐步推動大陸的法治,而更完美的安排,則是建立一個中立且獨立於國會之外的憲法法院。

《紐約時報》指出,大陸知識份子推動法治、法制的努力,最終難免遭遇一個問題,即在中共統治下「法大還是黨大」的問題,但在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尚未出現時,多數大陸知識份子仍看到了發展空間。

賀衛方說:「八十年代的人們認為可以透過激情促進改革」,「但今天的知識份子已經更為務實,相信持久的、真正的改變,必須依靠對文化及體制進行緩慢的、持續的改造」。他說:「在此時此刻,這是最有效的途徑」。(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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