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造假账的博元投资恐成强制退市第一股(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3月27日讯】中国大陆股市里,“退市难”一直是股市沉疴,数不清的上市公司在濒临退市时又通过并购重组脱胎换骨,保住上市地位。但是这一次,博元投资(600656)恐怕真要退了。
3月27日,证监会宣布将博元投资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是“退市新政”生效以来,首例因重大违法而触发强制退市程序的上市公司。被移送公安机关,也成为博元投资退市之路的第一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对媒体称:“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证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首遭强退的上市公司
证监会对博元投资案情的描述是:“从行政调查的情况来看,博元投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具体细节是:2014年6月,广东证监局依法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元投资”)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自2011年开始,为了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亿未到位的实施,连续四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产3.47亿,2012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55亿,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4亿,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893.2万元(占利润总额90%)。
2013、2014年更加变本加厉。2013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78亿,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347.25万元(占利润总额544%);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364.54万元(占利润总额258%);2014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317.4万元(占利润总额1327%)。
无论从违法目的、手段、金额还是后果上看,博源投资的行为都显得大胆而猖狂。但是,中国股市从来不缺少惊人的案例,诸多欺诈上市、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都依然活跃在A股市场。为何博元投资就被认定为“十分严重”,为何博元投资就要退市?
2014年,中国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针对部分存在“重大违法”、“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无法正常退出市场的实际情况,将市场反响强烈、各方认识较为统一的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纳入退市情形,并分别规定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标准。在去年《退市意见》出台后,沪深交易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明确将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或行政处罚,作为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据此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证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博元投资既未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也尚未被作出司法判决,仅仅处于移送阶段就要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这是因为,移送公安机关的行为在性质上要重于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而且就算法院最终没有对博元投资案件进行判决,也不妨碍其将被退市的命运。邓舸表示,既然行政处罚都要暂停上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更要暂停上市。因此,即便出现了移送案件没有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证监会也依然可以根据中央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退市意见》,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上市公司会自救吗?
过去二十多年间,因重组而退市的上市公司总计不到80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退市指标较为单一的集中在财务指标时,上市公司往往能够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自救”,顺利保壳。
就在被移送公安机关的前几天,博元投资还在“快马加鞭”的进行重组。《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作出禁止性规定,博元投资股票在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仍可继续进行重组。但是这一招对于其保住上市资格,恐怕用处已经不大了。
2015年3月20日,博元投资披露了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6000万现金增资关联方持有的物流类企业广西资富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其40%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控股标的公司。
对于正接受调查的博元投资而言,此时进行重组令人生疑。交易所也注意到这一问题。3月24日,上证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提出了疑问,并要求博元投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意图、拟达到的目标做出说明。
事实上,就算公司重组完成,也很难改变退市命运。因为博元投资并非因为触及财务退市指标,比如连续亏损等原因,而被启动退市程序。证监会也提示,应当注意,公司是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在暂停上市期间,博元投资依然有机会申请恢复上市,但机会渺茫。因为根据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因重大违法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如果在暂停上市期间“能够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并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恢复上市。这一恢复上市的条件,并不容易实现。
2015年退市潮会发生吗?
3月21日,邓舸介绍称,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
这一消息在周五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有市场人士表示对股市而言这将是大利空。不过,上述31家公司被立案调查以及面临退市风险的信息,从去年底就已经向市场公开。特别是加强了对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等信息的披露,向投资者揭示被立案稽查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对于这些公司,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公告,结合公司案情及相关规定,谨慎判断公司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除将有公司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外,近期还将有部分上市公司因财务条件而退市。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本月初曾表示,2015年会有几家上市公司,因为财务指标不达标而退市,具体可能是在2014年年报发布后,被证券交易所决定正式退市。所以,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壳”资源可能会越来越不值钱。对于退市边缘的那些“壳公司”,热衷于“炒壳”的投资者或许该换一种逻辑了。
那么,2015年的A股市场会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退市潮”吗?与此前诸多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的退市故事相比,这一次会是“痛彻淋漓”吗?那就让我们的投资者们拭目以待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责任编辑:靖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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