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被起诉 检方被指忽略遭殴致残起因(图)

发表:2013-08-29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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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8月29日讯】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来自山东的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提起公诉。冀中星涉嫌一个多月前在北京首都机场国际旅客出口处引爆一个自制的爆炸物,将自己的手臂和耳膜炸伤。当时他声称多年前曾在广东东莞遭治安队员殴打致残未得到公正处理和应有的赔偿。辩护律师引述相关案卷记录的证人证词称,案发时冀中星曾警告其他在场者说他手里有炸弹,目的只是为了引起人们关注他的不幸遭遇。

*辩方: 治安队被指打人 检方拒查*

冀中星案的两位辩护人之一刘晓原律师星期四晚上对美国之音表示,他致电朝阳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时获得确认,冀中星案件已在今天移送法院起诉。这位知名维权律师在其推特上指出,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没有听取辩护人意见,对辩护人申请对冀中星当年殴打致残案调查取证也视而不见。

刘晓原还表示,在案件移送法院起诉时,检察院不告知辩护人却给媒体作通报,这是为何?

*目击证人称冀中星引爆前要周边人士躲避*

刘晓原律师表示,本月20日,他和此案的另一位辩护人李方平律师到北京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在那里关押并疗伤的冀中星。与此同时,他们还查阅了相关案卷,看到有利于冀中星辩护的证人证词。

他说:“因为在广东东莞当年被殴打致残以后一直得不到处理嘛,他希望到那里(北京首都机场)去引起社会关注。我也进去看到他的案卷。所有在场的证人说,他当时散发了传单,后面拿出了那个爆炸装置,叫所有的人离开,走开。他自己跟我们说,是不小心引爆的。不是故意引爆。”

刘晓原指出,当时的爆炸造成了冀中星本人左手臂炸断,左耳膜穿孔,一名警察被火药波及,受了轻微伤,而在场的其他人均未受伤。刘晓原表示,冀中星采取这一行动并不是为了伤害别人,他也没有想自杀。

星期四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发表官方微博说,冀中星被提起公诉。该微博并且表示,朝阳区法院当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官方说法*

这条官方微博说,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朝阳区检察院说,“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

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说,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冀中星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表示,检方在提起公诉时没有提及冀中星所说的导致这起爆炸案的最初起因,即他八年前在广东东莞用摩托车载客途中遭治安队员拦截及殴打致残,并且没有获得相应赔偿。

刘晓原说:“检方没有调查。我们曾经递交了要求他(检方人员)去调取东莞方面的证据,他不太愿意。他说,那个好像跟这个(案件)无关。我说,东莞殴打致残至少是一个案件的起因。如果控罪能成立的话,也会对量刑有影响。他说,我们认为要调查就去,认为不要,就不去。现在出现了广东方面还没有结论,还在继续调查之中。东莞警方给我的说法,就是要到9月16号才会作出回复。广东省公安厅原来的说法是9月13号之前作回复。”

*冀中星称被打伤残投诉无门*

刘晓原表示,广东警方找到了当年跟冀中星一起遭到治安队员殴打的摩托车乘客龚涛,该乘客证实,冀中星的确跟他一起遭到了殴打,而且两人被打的伤痕至今还在,两人身上的伤痕也如出一辙。东莞官方认为,冀中星没有遭打殴打,而是骑车时摔倒受伤昏倒,被治安队员送医院救治,属于普通交通事故。

33岁的冀中星老家在山东省鄄城县农村,多年前为谋生到广东打工,后来因受伤落下瘫痪残疾,开始上访,但没有获得有关方面重视,导致他在首都机场引爆炸伤自己后被捕入狱,目前遭到公诉。

原标题:冀中星爆炸案提公诉 检方被指忽略遭殴致残起因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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