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恶法不除,社会暗无天日(组图)

作者:李瑞平 发表:2011-06-13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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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死者

劳教是什么?相信看过今天新闻的人头脑中的第一反应不是它的定义,而是那位“骷髅死”的劳教人员。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期限最高是4年、实际执行不到1年的行政处罚,怎么就能将一个一米八高的汉子变成只有70斤重的骷髅呢?让我们看看相关新闻报道的内容。

这位去世时形如骷髅的劳教人员名叫董雄波,2009年5月因在北京倒卖演出票被判处1年的劳动教养,此后,因北京劳教所羁押下,被转移到河北省唐山市的荷花坑劳教所。

董雄波的母亲介绍,自2009年10月,董雄波致电家中称生病发烧,看守所不管,请家里寄药。此后数月,因其母身体不适中断联系。2010年2月,董雄波再次致电其母,称晕倒在劳教现场,请家里寄钱治病。收到钱后,劳教所带他去看了一次病,但让他带病劳动。

董母称,3月18日接到劳教所电话,通知其给董雄波办理保外就医。而家属赶到医院时,董已奄奄一息。4月9日,董雄波在医院死亡。

记者致电事发的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劳教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采访。记者又致电唐山市司法局,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董雄波死亡一事,表示死亡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在以上的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死者母亲简略的事件经历描述,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推辞。

劳教干警对劳教人员要像:老师对待学生 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

在劳动教养中有这样的要求:中国的劳动教养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挽救。要求劳教工作干警对劳教人员做到"三像",即像老师对待学生、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那样,耐心地帮助劳教人员改恶从善。

那么,回顾一下董雄波的生病过程:

患病-劳教所的人不给他治疗。

"2009年10月的时候,董雄波给家里打电话,说他连续劳动了10多天没有休息,累得已经开始发高烧了,而劳教所的人不给他治疗,要家里寄点药过去。"申红花说。

加重-晕倒在劳动现场

申红花说,董雄波的家人此后给他寄过两次药,而董雄波再次打电话回家已经是2010年2月。在电话里,董雄波说自己的身体实在是扛不住了,晕倒在劳动现场。

求助-一点休息时间都不给

"他让家里寄些钱给他看病,还说如果家属不寄钱,劳教所不会带自己去医院的。家人急忙凑了一千块钱给他,后来劳教所才带他去医院。他说即使自己连续高烧,劳教所还是坚决让他去劳动,一点休息的时间都不给,有时候难受得快要死掉一样。"申红花在电话中说。

相关规定要求: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享有必要的生活待遇。劳教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国家供给。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医院或卫生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有病及时治疗。劳教人员病重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所外就医。保证劳教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患病治疗死亡 骷髅身体吓倒家人

申红花介绍,劳教所在今年3月第一次带董雄波去医院治疗,"他打电话回来说,这次外出是他到荷花坑劳教所之后第一次看见阳光,没想到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阳光。劳教所的人带董雄波去了一次医院之后,只是检查了几个项目,就把钱花得差不多了,也没有说检查结果怎么样,后来过了好多天,才又想起来去医院,这次他又晕倒在医院里了。医院让他住院治疗,这时候劳教所才勉强同意。"。

3月18日,董雄波母亲接到劳教所电话,被通知立即给董雄波办理保外就医。"当时家人在医院看到董雄波病得非常厉害,一米八的个子体重竟然只有35公斤,全身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一样。医生跟我们说人已经很难救活了。"申红花说。

4月9日,董雄波在唐山市结核病医院死亡,申红花告诉记者,劳教所说董雄波得的是肺结核,而医院的最终结论尚未作出。申红花告诉记者,董雄波死后,劳教所一直不承认对此负有责任,"我们找了他们很多次,没有人出面给我们一个说法。"

劳教是否合法?多名专家多次呼吁废除

2007年底,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维权律师李方平,学者胡星斗等69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克宁正式提交建议,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马认为,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违反《宪法》、《立法法》的规定,也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废除。

劳动教养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其法理缺陷,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在大多数案件中,法院会因为敏感性拒绝立案,但也有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并在不触及法理和法律层面概念下,也会有"迂回公平"的判决。

为什么劳动教养废除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指出,因为我们还要考虑保障社会治安,“针对那些<小错不断、大罪不犯>的人,不能没有治理措施。”从这一角度上讲,废除了劳动教养,就给了这些人恣意挑战法律尊严的“空子”。

来自公安部门的阻力,是该制度无法简单废除的重要原因。劳动教养制度已为公安部门习用,地方政府也有从维护稳定出发的需求。而隐身其背后的“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制度,因为存在巨大寻租空间,也给废除增添了难度。

各种离奇死亡:

喝水死
2010年2月,河南青年王亚辉看守所内死亡,尸体上有多处伤痕。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后经初步调查警察涉嫌刑讯逼供。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江西嫌犯陈绪金在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尸检报告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因为根据警方调查,出事当晚陈绪金曾被同监号的羁押人殴打。

噩梦死
2009年3月27日,武汉男子李文彦在江西看守所猝死,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躲猫猫死
2009年,云南男子李乔明看守所重伤身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到墙壁而导致受重伤。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洗脸死
2010年4月7日,荆州一在押男子薛某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洗脸时溺亡,家属则称发现薛某尸体上有血迹,怀疑其死前挨过打。

妊娠死
2009年11月8日,内蒙古19岁少女郗红戒毒所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网帖所称"遭强奸殴打致死"不实。

发狂死
2009年6月26日,大学毕业生林立峰,在看守所待了不到24小时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自缢死

2009年12月12日,云南盗窃嫌疑人邢鲲在派出所死亡。警方称他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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