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叫板铁道部 停两高铁项目

作者:孟斯硕 发表:2011-05-19 12:1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继胶济客运专线被环保部叫停使用后,环保部昨日在网站上披露,该部于六天前向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停止建设。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先上车后买票”成潜规则,环保部此次动作出乎业内人士意料。

“在过去的工程建设中,受到环保部门直接责令停工或者停运的现象非常少。因为在开工前,是需要得到环保部的许可才可以建设的。”中铁一位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两个项目被查,可能主要还是因为提前施工。”

改规划未经环评便开工

昨日,环保部在网站上挂出对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决定书指出,经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地点部分发生改变,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保部要求,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并在6月15日之前向环保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津秦客运专线是河北省同铁道部签订的“8+3”铁路项目协议中的一条,线路全长261.3km,自天津站引出,经天津滨海新区、唐山、北戴河引入秦皇岛站。该工程于2008年开工,计划在2012年竣工。根据河北省国资委网站披露的信息,工程全线投资总额为341.3亿元人民币。

环保部于2008年3月10日通过了《关于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年11月,津秦客运专线正式开工。

城际铁路改规划较常见

无故有偶,4月28日,环保部也向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无锡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部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环保部要求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在5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该部。

环保部表示,该部于2008年7月对无锡轨道2号线建设进行了环评批复。2010年4月,工程发生了部分变更,并于8月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但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文件未经批准,无锡轨道就于6月份提前开始部分工程。据了解,变更部分主要路段的地铁铺设方式,原方案采用了高架铺设,而目前更改后的施工方案是将高架调整为地下铺设。

而津秦客运线究竟哪些“建设地点部分发生改变”,目前尚不得而知。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在城际铁路的建设过程中,建设规划时常会发生改变,这主要是由于工程延迟以及资金不足等原因。不过,这位专家表示,修改工程规划必须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通过新的环评审批。

但前述案例也显示,项目单位因抢工程进度而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环评,或环评结果未出来前便急于开工建设,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先上车后补票”成本低

胶济铁路客运专线被叫停则是由于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

4月25日,环保部还向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该公司于5月31日前停止使用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即胶济铁路客运专线。

早在去年11月,环保部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指出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于“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涉及公共利益”,“责令停止使用”缓期至2011年3月31日执行。

违法成本低一直是环保执法中遇到的一个常见问题。从对未获环评便擅自开工案件的处理来看,处罚手段主要是停工等待审批,而并无经济处罚,对责任人也无追究。因此在类似工程中很容易出现“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