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儿子今年15岁。在成长的过程中,被丢掉好几次。尽管很快就找到,但那短短的时间里,我的惊恐、狂乱和崩溃感,现在想起来还是头皮发麻。
第一次大约是儿子三四岁时,地点是离家不远的柳荫公园。夏天的傍晚,游人很多,一眼没看牢,不见了。我在公园里无方向地奔跑,呼唤儿子的名字。估计在其他游人眼里,我当时和疯子无异。后来听人说,公园南门有个小孩。我飞快跑去,一眼看到儿子若无其事地坐在门口的长椅上。
还有一次,是去地坛游泳馆接儿子回家。人挤人,我走得太快,一回头,儿子没跟上。我赶紧返回,里里外外寻找,直到人走光,空荡荡的游泳馆门前,只剩下我一人。门卫建议我报警。我刚拿出手机,家里来电话说,儿子自己找回家去了。
最惊险的一次,是一个夏日的夜晚,在厦门的一个广场上。我和老婆坐在草坪上休息,儿子去追一个气球吊篮。一转眼,儿子消失了。广场很大,我从这头跑到那头,呼喊的声音都不像是自己发出来的。不知道奔跑了多久,自己都绝望了。终于,在广场的最外缘,看到儿子正对着车水马龙的大街发呆。我冲上去一把抱住,儿子也大哭。当时非常非常后怕,因为如果儿子过了马路,恐怕真的找不回来了。
最后一次,是在上海的豫园。也是人太多,一步没看紧,不见了。不过这次不太怕,因为他已经上了小学。我找了一会没找着,就去广播站求助。随后听到大喇叭响起:“北京来的某某某小朋友,请到公园大门口,你的家人在那里等你。”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就看到儿子不慌不忙地过来了。
曾经有一次,我吓唬我儿子别乱跑,不然就会丢掉。他似懂非懂地对我说:“爸爸,我知道总有一天我是会丢掉的。”听他这一说,我心一酸,好像他真的马上就要丢掉似的,赶忙把儿子紧紧抱住。
不过到现在,我已经不再担心。儿子1米76,70公斤,已是大人。有一次,我很满足地对他胸脯猛击一掌,说:“现在你这样子,再也不会被人拐走,只会去拐人了。”
(二)
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天涯社区”上,看到一个帖子,标题是“宝贝回家”。
这个帖子,写的是幼儿被人贩子拐卖、骨肉离散的惨剧。我做新闻多年,接触了太多的坏事,自以为已是职业性的铁石心肠。但这个帖子让我愤怒。当时,小组讨论选题时,我建议写一个拐卖儿童的报道。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这个题目没有能够做下来。
(三)
两个月前的一天,小组选题会上,记者上官敫铭报了湖南隆回县高平镇计生部门抢小孩、送到福利院、再卖到国外的线索。大家本能的反应是不相信。我反复问:“这个线索可靠吗?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吗?”
实在是骇人听闻。别的暂且不说,它侵犯的是人世间最不能割弃的亲情伦理啊。
几乎不需要进行任何新闻价值判断,也会知道,这样的新闻如果是真实,是绝不能放过的。
于是上官敫铭潜入当地,进行了地毯搜索式的采访。他遍访当事人和知情人,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堪称铁证。
在请编辑部律师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后,我们决定发出这篇报道。
(四)
我们是以最大的克制,来编辑这篇稿件的。
以往,我们的封面报道,往往是一个报道组合。经常会配一个评论,以表达我们对这个题目的立场和态度。
但这次,不需要。因为这个新闻,是黑白分明的。再说任何话,都是多余。因为读者会比我们敏锐和深刻。
我们只想让事实呈现,因此选择了客观、冷峻、精确、留有余地的叙述方式。
标题,最初是“被没收的孩子”。在编辑过程中,注意到原稿中的一段话:“依照惯例,这些婴幼儿入院的时间成为了他们的生日,姓氏则都统一改成了‘邵’,邵阳的邵。”——于是,一个新的标题产生了——《邵氏“弃儿”》。
古时,几个侠士的牺牲,成就了一个孤儿的成长和复仇,“赵氏孤儿”的故事流传至今。文明发展到今天,却是公权力阴影下的“邵氏‘弃儿’”。何其讽刺。
(五)
今天看到新闻,“湖南邵阳调查强送婴幼儿进福利院事件”。
文中称,“湖南省邵阳市委、市政府及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我们以最大的善意,希望看到调查和处理的结果。
并且,我们会尽我们所能,把我们掌握的证据,予以公开,为湖南邵阳的调查提供帮助。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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