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靠国务院《紧急通知》能刹得住?

作者:毕和英 发表:2010-05-3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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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尤其是硬性规定"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这《紧急通知》还未传到千家万户,5月26日在国家信访办内就发生一起5访民服毒自杀被救护车送走的悲惨事件,惊闻这一自杀惨剧,我非常悲愤!我为 5访民的轻生而悲;为政府公权力部门长期来对访民的推、拖、压、耍、截、关、判,施展太极功夫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而愤!

我也是违法强拆的受害者,长期得不到解决,至今未得到一分的补偿。上访多年也曾被关黑监狱、绝食5天险些丧命,又因上访被警察拍照、摄像、被“告知”不得去世博会,随意地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权,没有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给我们在生活、工作、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名誉上遭受莫名的歧视。显然告知行为是具有针对性的,其目的是企图掩盖很多访民遭受各种冤屈和迫害的事实真相。地方权力部门行政不遵守法律。由谁来实施追究?

访民为何轻生?还不是对这个现实社会、对这个官僚政府、对生活彻底绝望,被逼无奈才选择了轻生。

构建“和谐”社会已多年,冤民为何越建越多?形成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因为地方公权力参与了抢夺。官僚富了,而我们百姓却一无所有了!

国务院现在已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发了个《紧急通知》,顺应民意,但这对遏止地方官员违法拆迁能产生威慑作用吗?对地方官员违法问题、官员的责任问题在现有体制下将由谁来实施追究?国家的法律法规现在已经不少,但为什么总不能有效实施?

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利用权利制作“拆迁人”所需文件资料,自己审查自己发《拆迁许可证》。这种钻法律空子的拆迁行为,今已遍布中国大地的违法强拆之风,法院都不让受理的,仅靠国务院一个《紧急通知》能刹得住吗?不要因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国务院《紧急通知》又变成一纸空文!

望全世界正义人士紧急关注、全世界人民拭目以待。

毕和英13120756751 上海 普陀区 2010年5月28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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