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员涉贿庭审 滔滔不绝作“报告”(图)

发表:2010-02-07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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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出现奇特情景。被告人辩解声音洪亮,一直滔滔不绝,并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据大陆媒体的报道,5日的庭审中,刘长春的情绪十分激动,自我辩护的过程始终看着早些时候准备好的手写“作品”,他的辩解声音洪亮,一直涛涛不绝,像他以前在笔会或局机关大会上作“报告”。在法庭调查未开始,接受审判长的程序性询问阶段,他就多次答非所问,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刘长春是因为涉嫌受贿被告上法庭,公诉人称其从1994年12月开始担任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的“一把手”,在担任近15年的“土地爷”过程中,非法收受现金等财物合计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000元美金。

刘这次从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二名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旁听席上坐满了闻讯赶来的省内10多家媒体记者和50多名刘长春的亲朋好友。

哄堂大笑

5日上午9时整,庭审开始。穿着一身运动装,满脸长长的络骚胡子的刘长春到庭后,引起了旁听席的一阵骚动。“我不是被告人,我没有受贿,”刘长春进法庭的第一分钟就大声叫喊。

在庭审的开始阶段,控辩双方就仙居检察机关有无管辖权等程序性问题展开了一个多小时的激辩。刘长春多次违反法庭规则,打断公诉人和审判长的审问。仅上午二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他就先后十多次主动举手要求念完手写“作品”全文。当他自我感觉良好的长篇“报告”作完后,引起了媒体记者席上的一阵哄堂大笑,被法警制止。

之后,刘又说头昏,要求换有靠背的椅子坐着。直到审判长允许他坐下,告诫要遵守法庭纪律,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时,他才平静了一段时间。当刘长春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时,又引发了记者席上的一阵哄堂大笑。

据报道,今年59岁的刘长春曾担任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县长,连续三届任台州市国土部门“一把手”。刘还曾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并长期担任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副主席。刘长春在台州当地有着“作家局长”之称,给外人形象一直是“清高”和自命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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