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熊卓为死亡案件,中央电视台报导后引起广泛关注,死者家属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控告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周四(5日)进行二审。死者家属代表律师卓小勤表示,今天开庭只作针对一审的法庭调查,及说明上诉理由,双方出示补充证据,直至五时审讯未结束。卓小勤又指,他们作了重要证据补充,主诊医学生于峥嵘曾在05年因医疗失误,导致病人肺痊塞死亡,跟导致熊卓为死亡原因相似,于峥嵘在医学杂志巳承认事件。
二审开庭前,国家卫生局发表声明指,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界定,并不包括从事临床实习的医学生,或试用期的医生。卓小勤反驳卫生局的说法不全面,所以没有影响二审,他表示,他们指控北大一院是行政非法行医,而不是刑法上的定义,这也可定罪。
他说:"那个非法行医叫非法行医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是行政上的非法行医,那么一旦确认,如果还构成刑法上的非法行医,除了行政处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卫生局的说法很有问题。"
卓小勤表示,他们掌握的证据,在为熊卓为治疗过程,负责诊疗、抢救医生段鸿洲、于峥嵘和萧建涛,三人当时不具备行医资格。而且多处病历纪录都没有上级医生签字确认,属于非法行医。诊治医生亦多次医疗失误,包括病人在骨科手术第5天,出现呼吸困难,于峥嵘没有请示上级医生,擅自要病人吸氧6小时,导玫严重肺痊塞死亡,另外,医生抢救病人时,三根肋骨断裂,死时心脏及肝脏全部破裂,这些都列在死亡报告内。
死者丈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建国表示,对于今年7月的一审判决赔偿75万认为不合理,王建国指75万赔偿是按照北京人均收入,但死者为澳洲籍人士,应按该国标准赔偿410万。第二,一审没有判医院非法行医,他们补充证据,并要求法院写到判决书内,他们呈交法院政府一份红头文件。
王建国对二审仍然乐观,但如判决败诉,也希望媒体舆论影响北大一院,不要再有同样事件发生,至于赔偿,他会以妻子名义捐给有需要的人。
他说:"我觉得心理也是矛盾,因为媒体一报导,我的生活受到打扰,也可能影响审判,但媒体这样引起全社会关注事情,最大的好处是,由于老百姓的利益,可以救很多无辜的人,可以提升太太的生命价值。"
就事件,记者曾致电北大一院院长办公室,没法找到院长,而一名职员指不清楚事件,不能回应。
北京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表示,对于案件,他认为正确处理的关键,不是处理掉那个医生,而是北大一院的管理制度要改变,医院对事件的态度不亦对,医院只指责央视报导失实,而不考虑是否院方有错,医院似乎把责任推给涉及案件的医学生,以至传媒。
他说:"那你医院的管理在那里?如果医院管理得严格,这种行医的行为不可能发生,所以案件的焦点,应该在医院管理方面,而不是处理掉实习医生刘希高,或于峥嵘。"
孙万军又指,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
针对《中央电视台》周二(3日)播放的《经济半小时》节目,北大第一医院周三发表声明否认非法行医,并指报导严重失实,但承认「住院医师刘希高擅自开处方」违规。院方认为,央视节目在案件二审的两天前播出,有可能干涉司法,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而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一名编辑部人员向本台回应,不管别人说什么,他们是如实报导。
2006年1月,49岁的熊卓为因腰椎轻度滑脱,进入北大一院做手术,手术后第6天,陷入昏迷,抢救无效死亡。院方指她因肺栓塞而死。王建国在07 年10月,将北大一院告上法庭,但发现妻子的病历已被改至面目全非。今年7月1日,法院裁定,北大一院的诊疗跟熊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没法认定非法行医。
熊卓为生前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曾获得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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