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基督教团体对华援助协会上周四披露,四川省南部县的家庭教会两名代表韦三红和吴汉8月26日向南部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县公安局违法执法,在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律程序,于今年6月28日对他们两人作出行政拘留。本台周一联系到该县伏虎镇的教会代表韦三红,她告诉记者:"6月 28号派出所说,接到群众报警,说这里的房子是危房,又说我们煽动群众以宗教名义在那里聚会,其实就是我们十几个人聚会,那房子也不是危房,可以说是伏虎镇上最好的房子"。
韦三红说,当时多人被公安拘留5至15天不等:"我跟赵齐恭(教会成员,3月中旬曾被拘留五日)是半个月的拘留,他们(公安)说要钱,我们说没有钱,处罚书上说赵齐恭非法提供聚会场所,非法聚会,什么非法提供聚会场所?(教徒)也是你们(镇政府)带过来,带到他家里去的"。
伏虎镇教会指出,国务院的宗教白皮书规定:"对基督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不要求登记,"但南部县公安局却称"只有经过登记的教会才能举行宗教活动,未经登记的教会举行宗教活动就是非法聚会",并且据此对伏虎镇教会作出行政处罚。
另一名原告人吴汉也因在家参加礼拜被公安拘留,他表示:"6月28号是礼拜天,我们在一起聚会,他说我们非法聚会,非法传道,而且是扰乱社会治安,我们没有传道,只是大家在一起读圣经,分享分享"。
记者:怎么处罚你们的?
吴汉:我被拘留了10天,有两个弟兄15天,还有几个弟兄都是5天。
伏虎镇教会在诉状中还说,自今年3月以来,公安多次逼迫教会,拘押基督徒,搬走教会财产,散布谣言攻击教会;这不但违反法律,更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此外,伏虎镇教会还状告南部县公安在搜查时,不出示证件,扣押物品不开列扣押清单。
两位原告的辩护人、北京律师吴成莲星期一对本台表示,8月26日开庭前夕,她抵达重庆机场时被公安跟踪:"在开庭前,气氛非常紧张,我25号到重庆的时候,有两辆轿车一直跟着我们,我们基本上可以判断警方一直在跟踪我们,我们到了酒店之后,接下来吃饭,他们一直跟踪我们"。
吴律师表示,在最后一刻,公安向他们提出和谈:"25号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警方提出了要和解,要和解我们非常乐意,但是我们有两个要求,一个是拘留了他们,另一个是扣押了他们一部分的乐器,怎么解决?教友提出的第一条件是要把价值一万多元钱的乐器还给他们,第二是保证以后不再干涉他们的聚会"。
吴律师称,公安只接受其中第一个条件,仍不允许教会成员在家中做礼拜:"后来就调解不成,26号照常开庭了"。
诉状指,在被告出示的所有证据中,没有一项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和其他基督徒如何冒用宗教、气功的名义。而且因为被告南部县公安局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政府机关,并不是宗教裁判机构,所以被告并不具备判断何为真宗教和假宗教的知识和资质。可见,被告不能直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定程序。
据了解,法院将在三个月内宣判,但吴律师说,在庭审的质证和辩论时,对方的态度及语气比较强硬。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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