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百名市民信息被冒用办房贷

发表:2009-05-1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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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汉口汤先生致电本报称,他的名下莫名多出了一套鉴湖公寓的"虚拟房产",他家准备购买的第二套房因此被银行当作了第三套房,他为此要多付约5万元的利息。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汤先生的遭遇不是个案,在武汉,已有百余武汉市民被冒名贷款。2007年12月,武昌罗先生就曾向本报反映过类似的事件。

18万被冒名贷走又悄悄还上

汤先生介绍,5月初,他和妻子准备购买第二套房子。但当他们到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表示,从汤先生的贷款记录看,他已经购买了两套房子。如果他购买这套房子需要贷款15万元,只能按第三套房子办理贷款手续,要多付约5万元利息。

汤先生和妻子坚持他们夫妻只买过一套房子,银行让汤先生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查一下自己的信用记录。记录显示,2002年1月31日,汤先生妻子竟然成了武汉某大学的职工,并购买了鉴湖公寓A栋207-209号3套房屋,向建设银行省直支行贷款了18万元,贷款时间为30年,贷款已经提前还完。

"我和妻子从未在大学工作,也从未在那里买过房子。不是本人怎么能从银行里贷出钱呢?"对于银行的这一记录,汤先生提出质疑。随后,汤先生在网上查到了本报两年前的新闻《冒用身份虚拟房产贷款18万》,他觉得自己可能也被人冒名申请了贷款。

银行:百余市民信息被冒用

据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个人房屋商业贷款不仅要商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调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当然,这一切是需要本人进行办理的。如果代办,也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应该是走了不正当的渠道。

近日,记者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省直支行个人信贷部,听说了汤先生的遭遇后,该行个人信贷部相关负责人指了指一旁窗户边上的4个大纸袋说:"已经有百余人被冒用信息贷款,不仅是鉴湖公寓一个楼盘,还有几个楼盘都有类似的问题。"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被冒用信息的市民,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到银行,银行会出个证明。待案子解决之后,银行会统一恢复信用记录。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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