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的发展与酷刑密不可分,或者,准确地说,中共是建立在酷刑施暴的基础上。从上世纪30年代反AB团、捉改组派、抓社民党,到40年代以延安为中心的"抢救失足者"、疯狂的土改,再到50年代思想改造、镇反、肃反、反右、"文革"等等运动,直到现在的拘捕异议者、镇压维权者,都离不开酷刑的运用。中共就是靠残酷地施暴于它的折磨对象而存在和壮大的。
中共有各种各样的酷刑。这里无需列举酷刑的细目,那是龇牙怒目、惨无人道的。酷刑,就是以暴行施加于对方肉体和精神,使之剧烈痛苦,难以忍受,乃至频于死亡边缘。特别是精神上的酷刑,通过批斗形式,使对方人格丧失、信念崩溃、众叛亲离、痛不欲生,从而摧毁不驯服的观念,达到洗脑的目的。可以说,酷刑是中共历来制造红色恐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这个组织寸步不离酷刑呢?为什么中共要以酷刑作为自己的生存条件呢?
(1)从历史看,它曾有特定的信仰。马列的教义以消灭一切私有制为号召,要求世界共产主义化。这种理论认为,不同利益集团的对立和斗争是绝对的,不同社会群体的和睦与共处是相对的,由此引起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为保证共产党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和巩固胜利,专政的手段不可或缺。所谓"专政",就是"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为此而实施的强制必然要用暴力来保证,酷刑就成了暴力不可避免的体现。这是从原教旨引申出来的暴力手段。
(2)尽管古老的教义对中共来说业已淡化,但它从成立至今对权力的崇拜却一直在坚持。共产党以夺取权力为一切活动的中心。对党外,要夺取全国政权来实施它的统治;对党内,不同派系和个人要夺取最高权力来控制全党的运作。权力的追求成为拜物教,是它的迷恋之源。试看,当它有了一定武装、占据了一定地盘,党内权争立即激化,反AB团、捉改组派、抓社民党不过是以反假想敌的名义,进行党内的夺权争斗。再看,建国后镇反是扑向已经投降的俘虏,一律杀、关、管,肃反是大肆震慑无辜者,"有枣没枣打三杆"。这些暴政都反映执政者保卫政权勿使有失的深度恐惧。不论是党内权争,还是党外保权,都与酷刑的实施密不可分。酷刑是权力争夺的需要。
(3)中共有一支盲目效命的打手,是从历次政治运动中筛选出来的。他们具有流氓无产者的显著特征,在上级驱使下养成凶狠残暴的性格,在酷刑使用时得到充分体现。这些打手懂得冲锋在前与获得切身利益的必然联系,在中共底层分享残羹淡饭,成为统治阶层的末梢。
(4)在新形势下,酷刑有了新的用途。如今,追求实际利益成为时尚。由政界、经界、文界三种势力组成的特殊利益集团主宰着中共的政治走向。贫富的巨大分野说明特殊利益集团不仅与社会群众处于尖锐对立状态,而且与中共广大党员的矛盾日益深化。特殊利益集团对农民利益、对普通工商业者利益的愈益深化的侵害,引起不断起伏的群体性抗争活动与坚持不懈的上访活动,危胁着中共政权的稳定。追求社会民主转型的异议者的活动更使中共当政者心存忧惧。它的对应之策是:强化武装力量和镇压机构,以暴力对付反抗,同时,以酷刑对付被羁押者,实施全面暴力统治。在胡锦涛执政阶段,酷刑达到登峰造极程度,人权保卫者高智晟律师在2007 年所受酷刑可资见证。高律师所写《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对中共暴行暴露无遗。这种黑暗状况创造了世界之最。
酷刑的存在成为中共暴政的缩微胶片,是中共暴力专制的微观形态。至今,还很少有人把视线深入到这个微观领域,看看中共专政机构内部是如何无法无天,如何任意施暴,如何用拖把捣入女犯阴户,如何用锤头砸烂男犯龟头,想想是谁付予监守者如此权力,是谁允许对犯人如此施暴。听凭如此暗无天日的角落存在,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高谈阔论的民主保证一文不值,"以人为本"的价值标榜纯属欺骗。一方面是黑暗的酷刑政治,一方面冠冕堂皇的谎言宣传,中共就是依靠这两手维持它的专制统治。这样的统治维持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动摇、出现转机呢?
酷刑的广泛存在证明中共为保持自己的特权,使大陆社会停滞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而远离现代文明的要求。请听听220年前,即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的声音,第六条规定:"如必须加以逮捕,除了为拘押其人身所必要的措施之外,一切不必要的严厉措施都应为法律制止。"这里把包括酷刑在内的"一切不必要的严厉措施"全都予以排除。这就是220年前的文明!60年前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公约》,第五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这里明确规定了酷刑的非法性。不论是220年前,还是60年前,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体上,已经明确了"酷刑"的非人道性,酷刑是与人的价值与尊严相违背的,因而应受到义正辞严的谴责!198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酷刑公约,中国大陆政府成为签署国,但酷刑依然在中国大陆普遍存在。2004年联合国年度报告记录了中国大陆超过120 起酷刑案例。2008年11月21日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公布调查报告,对中国大陆广泛存在的酷刑表示深切关注,并要求中共对进行迫害的责任人绳之以法。中共政权的黑暗统治已处于世界公论的包围之中,世界各种人权组织正在严密监视中国大陆的中世纪黑暗动态。
联合国规定,每年6月26日为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为酷刑受害者伸张正义。2004年反酷刑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英国、奥地利、瑞士、丹麦、捷克、拉脱维亚、俄罗斯、日本、香港等地,由法轮功学员演示在中国大陆所受酷刑:吊打、捆老虎凳、插竹签、野蛮灌食、睡死人床、蹲铁笼子等等,观众无不为之震惊。
这是将中国大陆的中世纪黑暗以人体动作形像地展示给世界,国际组织对中共酷刑的指责在展示中得到鲜明印证。这就是文明与野蛮所做的较量!
[二]云南省晋宁县李荞民2月8日由于盗伐林木被刑事拘留,送进看守所,11天后因重度颅脑损伤,在医院身亡。晋宁县检察院和公安局公布的核实结果是,在押人员于监守者巡视过后擅自进行"躲猫猫"游戏而发生的意外事件。但李荞明家属不接受这一解释。广大网友抨击此事件不公开、不透明。还有人质疑这是监守人员使用酷刑。真相究竟如何?到底是不是酷刑致死?
(1)这一事件在网民中议论纷纷时,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突发异想,组织事件真相独立调查组,确定由两位网民率领,3名网民、3名市民、3名记者参加,展开调查,宣传部官员不指示、不审查、不参加、不干涉。这位伍先生居然串联起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牵头,支持真相调查,就是说,实权部门不怕露馅。这可是少有的"开明"之举。结果是,这个独立调查组独立地写出一份 7000字的,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绝不可能是让‘躲猫猫'事件‘解密'或者‘真相大白'的文件"。这次调查的失败是必然的--平头百姓有什么权利去揭开官方黑箱的秘密呢?胡锦涛的甜言蜜语,什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什么"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统见鬼去了。
(2)比伍皓更聪明的人提出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至少昆明市人大可以组织"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排除阻力,还原真相。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决议,其法律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不过,这项建议未能考虑的因素是:昆明市人大准备捅这个"漏洞"的动力何在?他们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真象习近平所说"吃饱了没事干"?昆明市人大设有党组,这个党组受昆明市委领导,昆明市委受云南省委领导。一个小小的昆明人大党组敢于不顾上级控制,异想天开地组织什么调查委员会,公然与省政法委叫板,敢吗?真的把这个"漏洞"捅开,暴露酷刑致人以死的真相,不仅影响晋宁县检察、公安官员仕途,而且给省、地级政法委及检察、公安部门脸上"抹黑",谁胆敢冒此大不韪?难道这位比伍皓聪明的人不知道,中共本身是一个严密的组织结构,不要看上下之间、左右之间权斗不断,在涉及彼此共同利益方面,那可是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的。君不见,比如矿难啦,黑奴工事件啦,不是彼此多方遮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所以,想出这一招,由昆明市人大去捅"漏洞",实在是招臭棋,此路不通!
(3)晋宁县专政机构的核查报告其实已经露出一点施用酷刑的痕迹。在看守所,监守人员一般不亲自动手,而是收买犯人,使之施暴。核查报告承认,同室犯普某给李荞明当胸一脚,又猛击其左额,使之撞到坚硬的门框上,致重度颅脑损伤。这就是酷刑伤人致命。可笑的是,他们居然编出离奇的故事,说犯人在玩儿童游戏时失手。如此吊诡故事,说明编者智商太低,是个正常的人就可看出其虚假来。问题在于,这些编故事的官员根本不顾众目睽睽,认为只要随意给个说法,没有人敢于戳穿。这就是目前中共官员耍弄权力的一般态势。他们的权力太大了,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监督力量,因此,他们才可以任意胡作非为,还可以任意敷衍了事。为什么上访群众络绎不绝,盖由此也。为什么瓮安事件势难杜绝,盖由此也。的确,我们没有力量监督他们,没有力量制止他们,这是我们自己的悲哀!世人呵,我呼吁大家关注受过中共酷刑前所未有的折磨的高智晟律师在《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中的一句哀诉:"最后,我还想再说一句不太讨人欢颜的话,即我想提醒今天共产党在全球的那些‘好朋友 '、‘好伙伴'们:共产党对国内人民愈发蛮横及冷酷的十足底气,是被我们和你们一同给惯出来的。"请记住高律师这句肺腑之言!
(2009.2.24)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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