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虽死却遗留法律和体制诸多问题
中国三鹿集团2月12日被法庭裁定破产,却遗留下诸多问题:法律界对其破产程序存有诸多疑问;索赔者将希望转向政府;而政府则面临毒奶粉事件暴露的体制问题。
三鹿集团曾经价值近150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拥有覆盖全国600多个城市、1500多个县级分销商、15万个乡镇销售网点的分销网络。
如此庞大的企业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被宣布彻底死亡,引发法律界对其程序的疑问。
破产程序
一直为毒奶粉患儿家庭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在三鹿集团被宣布破产后向BBC中文部表示:三鹿集团破产是无章可循的,是一个非法制的产物。
"这都是公权力所做的安排,临时性的安排,就是随意地释放一些信息,很随意地做一个结论。作为受害的消费者完全是处在一个被动的状态。"
三鹿集团于2008年9月12日全面停产,12月25日被证实进入破产程序。
其间,三鹿集团还从银行借款9亿多元,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一个已经停产并负债的企业,能够从银行继续借到巨额款项,也难怪批评者认为三鹿集团破产是公权力安排的结果。
中国法律界对三鹿集团破产的程序问题已经展开了讨论。
多年从事商业经济法律事务的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邢益强认为,三鹿集团的破产恰恰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标志。
邢益强律师说,三鹿集团这一国有企业已经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即使赔偿,这一过程也是旷日持久的,患者家属和债权人也将面临漫长的索赔过程。
在中国乳制品企业和政府都对患者及家属拿出赔偿方案的情况下,邢益强认为,三鹿破产"更符合中国的国情,能更及时赔偿或者补偿患者及家属。"
受害者债权人
根据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三鹿集团破产后,所剩资产首先应该支付的是员工工资和社保、其次是国家的税收,那些至今没有接受企业赔偿方案的患儿及家庭与债权人一样列入其资产分配次序的第三位。
这样的分配次序,对那些不愿接受企业赔偿方案的毒奶粉受害者家庭来说,意味着更加艰难的索赔过程。维权律师李方平承认,他们继续要求赔偿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李方平感慨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在中国寻求司法救济的艰难,也为中国法制运行不畅深感无奈。
中国官方公布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者多达近30万人,其中6名儿童死亡。
不愿意接受有关企业赔偿方案的患儿家长之一,也是"结石宝宝关爱之家"网站创办人的赵连海告诉BBC中文部,继续表达诉求的网上征集签名活动在遭遇封杀的情况下,他们仍在两天时间内收到550多名家长的签名。
他们在一月底向卫生部、乳制品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国家信访局四个部门递交了联名信,要求继续关注患儿和他们的治疗, 对三聚氰胺的后遗症展开调查,并与没有接受赔偿的家庭继续沟通对话等。
赵连海说,政府对毒奶粉事件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温家宝总理也曾公开表示过政府是有责任的。
他说,三鹿集团破产了,他们现在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政府。
谁之过
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对一审判处她无期徒刑提出了上诉。她的代表律师认为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对三鹿集团反应的产品问题进行检测,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曾经撰写《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文学的周勍则认为,体制是中国食品问题的根源。 周勍还呼吁:共产党如果害怕在公共领域、公共事件领域开放媒体会危及政权的话,一定要在食品安全领域开放媒体。 他说"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办法。"
"谈奶色变"
在三鹿集团被裁决破产的同一天,多美滋奶粉涉嫌被三聚氰胺污染的消息曝光;另一家奶制品大型企业蒙牛也因为向奶制品内添加OMP物质引发争议。
上海质监局2月13日随即发布通知,确认多美滋产品并无查验出三聚氰胺。
中国卫生部也在其网站刊登专家结论,OMP物资虽无害,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对涉及乳制品问题的迅速回应反映出中国政府部门从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吸取了教训,然而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绝不是政府下几个通知就能消除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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