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今天通过新华社承认:"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
2、这5个代替于芬领钱的人,于芬却不知情:"在发现有5人代我领取奖金后,我曾当即指出,我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我领取奖金,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
3、于芬说,此后她还进一步向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自己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
于芬说,她还发现,在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向自己宣读奖金签收清单时,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13万元,而中国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于芬实名举报,堂堂正正,若是诽谤,核查一下事实,马上可正本清源,请公布这5人的名单。
奇怪的是,在这样矛盾的事实面前,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却匆匆得出结论:"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奥运会,绝不止养了一个流氓,可能养了一群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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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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