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奥运结束了,网络言论仍然没有放开。昨晚,我获知杨佳一案开庭的消息,立即写了博文发到各个博客,有的博客照样不给放行。我发在凯迪网猫眼看人论坛中的帖子,也被锁定不能予以回复。
今天上午,我又在该网发了谈杨佳案的帖子又遭锁定,网友不能加以评论和回复。
中午,我给博客网一位熟悉的编辑发短信,希望能推荐一下博文《上海二中法院为何不在网上公布杨佳案开庭消息》。他回复短信称,有禁令。我又发短信询问,是以前的禁令,还是现在的禁令?他回复我说,以前的还在,现在的也有。
有网友将我的文章发到某论坛上,点击后打开不了。
正如《财经网》记者所说的,这一切是早有周密安排的。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48239
评论
访客:橡皮虫
预料之中。
访客:访客
马勒格彼得!
访客:台州倔老头
看来仍是暗箱操作,化在奥运这数千亿算是丢在水里了!没半点进步.
访客:访客
在西祠某版上,我转发了《财经网》杨佳袭警案今日将审理的消息,不到5分钟就被删了
访客:访客
顺我者昌,立我者亡。是我们千真万确的哲理。这也是一大"特色"的社会。
谚语云:"偷来的锣鼓敲不得" [回复]
访客:访客 年大六 :29
司法公器,如此亵渎,该当何罪! 作为负责的公民,对有关当局此种倒行逆施提出严正抗议!
访客:访客
司法公器,如此亵渎,该当何罪! 作为负责的公民,对有关当局此种倒行逆施提出严正抗议!
访客:访客
刘晓原律师你想得好是好,但这是社会现实,媒体塑造的"包公"只能在电影、电视中看看,现实生活中是没有的,人们的公正,公平的理念仍然停留在孩童时期,我想杨佳案绝对不会得到公正的判定。这是我们当今的社会状况决定的!
访客:访客:五月花
支持刘律师,呼吁司法进步.
访客:访客
这不是典型的暗杀吗?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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