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原律師:上有禁令不能推薦談楊佳案的博文

作者:劉曉原 發表:2008-08-27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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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外媒採訪我,讓我談奧運期間新聞和言論自由問題,我只好實話實說了。在奧運期間,管理部門不屏蔽外媒網站,我們可以自由地去遊覽,這確實是一大進步。但是,對網路言論的控制比以前更加嚴格,很多話題不能談論,如寫了這類博文也會被刪除。

想不到奧運結束了,網路言論仍然沒有放開。昨晚,我獲知楊佳一案開庭的消息,立即寫了博文發到各個博客,有的博客照樣不給放行。我發在凱迪網貓眼看人論壇中的帖子,也被鎖定不能予以回覆。

今天上午,我又在該網發了談楊佳案的帖子又遭鎖定,網友不能加以評論和回覆。

中午,我給博客網一位熟悉的編輯發簡訊,希望能推薦一下博文《上海二中法院為何不在網上公布楊佳案開庭消息》。他回覆簡訊稱,有禁令。我又發簡訊詢問,是以前的禁令,還是現在的禁令?他回覆我說,以前的還在,現在的也有。

有網友將我的文章發到某論壇上,點擊後打開不了。

正如《財經網》記者所說的,這一切是早有周密安排的。

(作者: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48239

評論

訪客:橡皮蟲
預料之中。

訪客:訪客
馬勒格彼得!

訪客:臺州倔老頭
看來仍是暗箱操作,化在奧運這數千億算是丟在水裡了!沒半點進步.
 
訪客:訪客
在西祠某版上,我轉發了《財經網》楊佳襲警案今日將審理的消息,不到5分鐘就被刪了

訪客:訪客
順我者昌,立我者亡。是我們千真萬確的哲理。這也是一大"特色"的社會。
諺語云:"偷來的鑼鼓敲不得" [回覆]

訪客:訪客 年大六 :29
司法公器,如此褻瀆,該當何罪! 作為負責的公民,對有關當局此種倒行逆施提出嚴正抗議!

訪客:訪客
司法公器,如此褻瀆,該當何罪! 作為負責的公民,對有關當局此種倒行逆施提出嚴正抗議!

訪客:訪客
劉曉原律師你想得好是好,但這是社會現實,媒體塑造的"包公"只能在電影、電視中看看,現實生活中是沒有的,人們的公正,公平的理念仍然停留在孩童時期,我想楊佳案絕對不會得到公正的判定。這是我們當今的社會狀況決定的!
 
訪客:訪客:五月花
支持劉律師,呼籲司法進步.

訪客:訪客
這不是典型的暗殺嗎?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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