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小说连载】梦游(第十四章)(图)

作者:陈锦奎 发表:2008-05-2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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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吊起来,好好教训教训!"



金帛也不知道是怎么被凌空吊起来的。昏沉沉的,整个身子侧歪着,手脚铐在一起,差不多是横悬在半空中。这样反而好受一些,悠悠的。

金帛看见第一个动手打自己的那个管教拿着电警棍站在了眼前。

"老实了吗?......敢违抗管教?服吗?......怎么了,成死狗啦?我还真不喜欢逗死狗。来,醒醒!"说着,扬起手里的电棍拄在金帛额头上。金帛悬在空中的身子被电得直晃。电了一阵,歇住手,:"怎么啦?你不是民主斗士吗?怎么一点模样也没有了?"电警棍又搭在了脖子上。金帛哆嗦着,喘着粗气。他默默念叨着:我绝不讨饶!不知怎么的,他觉得裤裆里一阵热乎。"别电了,别电了,小便失禁啦。"边上有人提醒。

金帛睁开眼睛,看见墙上的一行标语:政治上不歧视;人格上不侮辱;生活上不虐待!金帛晃悠着倒着看着这行粗壮的黑体字,有点变形。他苦笑一下耷拉下脑袋。边上管教在说什么他一个字没听见,最后金帛问:"管教贵姓?" "......姓王,怎么样?""我能怎么样?我是死狗一只,你们都是活虎!妈的,要不要脸?"讲到最后金帛讲得极快声音又高。"还嘴硬,把他丢到小间去!"有人建议。"别理他,再吊一会儿。我们先吃饭去。"

空荡荡的监房里只剩下金帛一个人吊在那儿。

看着自己悬在空中晃来晃去的影子,金帛觉得像是革命故事里被敌人刑讯逼供的革命志士,致死不渝。他心里腾起一股豪气。但同时他也觉得实在难受,堵得慌!他气不平,恨不消!他又想起看过的一本小说《狼王洛克》里,有关那只头狼洛克,在身单影只的时候站在崖边惨凄凄叫唤的描写。"噢......呜......,噢......呜......"他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噢......呜......"叫得非常响,整个楼层里都有回声。小劳动惊惶地跑进来,"104,你怎么了?"金帛没做声,只是咽着唾沫。由于头冲下,咽得十分艰难,每咽一下,几乎整个身子都要动一下。"好汉不吃眼前亏。"小劳动轻轻的说,金帛朝他笑了笑。

这一晚,金帛又是在禁闭室里过的夜。他一点也没生气,很平静。他暗暗地对自己说,有机会的!

第二天一上班,李指导员就站到了禁闭室前。"把铐子打开。"他急促地说。金帛这时候才数清楚,昨天下午开始,他身上挂了六副铐子!"104,别惹事了,回大间去。"李指导员说。王管教一把把指导员拉到一边嘀咕起来,金帛断断续续听见:身上......难看......,过一段......。他看了看自己身上,遍布紫血斑和血痕,有的地方肿得变了形;脚脖子已看不出太明显的踝骨和筋腱,只是象水萝卜 一样粗粗的一节。还有左手腕,两颗图钉帽大小的伤口,已结了痂,一块肉疵在外面......。小意思!金帛很自豪,一点也不疼!

李指导员又过来,"104,你就在小监里呆两天,稳定稳定情绪后再进大间。可以不给你上门锁,也不上铐。只是你没事只能呆在小监里,不准乱跑,乱讲话。""不,我要进大间。我情绪很正常。我在这儿也呆了两三个月了,你放心,我不会惹事的。""那好,小劳动,去拎桶热水来。让他擦擦再进去。"说完就要走。"指导员,我有事向承办员汇报,你给我些纸。"
"你又想玩什么花头?"已转身的指导员又扭了回来,"是不是对昨天的事还耿耿于怀呀?告诉你,你也有错误的地方......"

"不管谁对谁错。我不服可以申诉!"金帛见自己意图被揭穿了,也就索性大开嗓门顶起嘴来。

"反正我在这关不了几天了。要么判,要么放。总有机会找地方讲理的。我不服!他们凭什么?五、六个年龄都是比我大一倍还多的人,打我一个。啊!特别是他。"金帛指着后边的王管教。"指导员,你们这里有没有刑具?你敢承认有我就认了!""没有!我们国家只有戒具!""好,戒具,是解除暴力的工具。那昨天他们五、六个人围着我打,我还有什么暴力可以施展?还要对我用六副铐子。把我吊起来了,还要用电警棍电我,电得我小便失禁。戒具?!我不服!这个道理你指导员应该比我明白。我不写?我不告他们?我非......""行了!104。"指导员皱着眉头,看看王管教又转向金帛,"给你纸。你可以写,不过警告你,别在里面闹。否则还是你自己倒霉。"

金帛一瘸一拐的回了大间。一进去,就有人围过来问这问那。"104,昨天怎么了?""他们打我。""为什么?""我......"。谁也没有注意到李指导员站在栅栏外,"104!你又在交谈案情了,是吗?警告过你的。......坐好!104昨天的事是他自己的事。你们别瞎起哄,不许打听!55。""有""再有人打听让我知道了,第一不饶你。第二,谁打听,我建议他承办员从重处理!因为在收审期间违反‘守则'。明白没有?各人吃自己的本份官司。104,再次警告你!"

纸和笔拿来了。金帛埋头写起来。没一会就写了几张。金帛写一张朝天眼就拿过去看一张。"朝天眼,你别看,会有麻烦的。"55慌慌张张地说。

"我就看,能把我怎么样?""他是自己拿的,我可没给他呀。"金帛也装傻。55又气又急,也没法阻止朝天眼,只能留心栅栏外动静给朝天眼望风。

一连写了四张纸,金帛的控诉信写成了:

上海市检查院:

我叫金帛,今年二十岁。原系工大八八级学生。今年三月九日被市经保五处收审,押于长宁收审所。

六月七日下午,该所一名王管教让我理发。我向他解释,说,我三月九日收押至今已近三个月。按有关法律,收审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故请求理发时不要剪成光头。

该管教非但不允,反而动手打人。抽我耳光,把我眼镜打飞。对于这种无故殴打我当然不满。当他打我第三下时,我用手挡了一下。他还口口声声骂我是"反革命"。这些情节,当时除王管教以外,还有一名理发的在押犯可以作证。

非但王管教一人打我,后又拥出四名身着公安制服的人,对我进行殴打。其中我认识的有刘管教,闵管教,另两人不知名。他们对我拳脚相加,我实在忍受不过,被打得站不起来。我只得捡起地上的电源插座,打碎外壳后,要用电极触电。在当时,面对专职员警的殴打;面对年龄长我一倍以上的四名成年人的进攻,我只有用此方法来年表示强烈的愤怒和不满与抗争。这是我当时能采取的保护自己的唯一方法。只有这样才能阻止他们继续对我施暴。因为当时的请求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我在心平气和情况下的请求都被报以巴掌和拳头,那么在他们近乎丧失理智的情况下,我再说什么还会有效吗?如果他们不承认当时是丧失理智的,那为什么要对一个年轻弱小孤立手无寸物的我不问青红皂白的施以拳脚呢?特别是后加入的那四位。若不是用丧心病狂、丧失人伦来解释又能用什么理由来说服他们自己呢?

事实证实我的理由是对的:只有这种方法才能阻止他们对我的毒打!当时他们见我拿着电极是停手了。可随之而来的是更毒辣的手段和更猛烈的进攻。一个人用椅子猛击我手,使电极落地,(造成短路,整个大楼断电,这一点当天的维修电工可以证实)他们五人围住我后用6副铐子铐住我手脚,又是一顿拳脚。其中一名不知名的警察朝我小腹猛蹬;另一名在我后背狠踹。他们穿的都是警用皮鞋。最后把我头朝下倒挂起来。

吊起来后,王管教辱骂我是"死狗",还用电警棍击打我额头和颈部。由于电击我小便失禁。

他们打累后去吃晚饭,我被继续悬吊在半空。直到他们吃完晚饭回来,又把我扔进禁闭室至第二天晨9时许。

由于上述多人的殴打,使我口内多处出血;双腕处由于手铐硬性卡拉,多处皮肉模糊;小腹、胸、背、大腿处遍布紫红淤血和青肿挫伤特征;脚腕处由于倒悬过久,严重肿胀,已无法分辨踝骨界限,活动受限;手臂、肘、腕、膝等各处关节无一不是活动不便。周身疼痛是我最真实的体会。

以上事实及身体状况,有同监人员99号,93号,66号等随时可证明。(其实,李指导员和王管教是最好的证人)

至于事情经过,我发誓绝无虚假。也许对于那几位当事凶手的众口一辞,我是无能为力的。我只能说,请转告那几位穿制服的警察,且不说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利等等空洞言语,只说你们今生良心有安否?扪心自问愧否?成年累月枕安食香否?冥冥阴德是荫福后代还是殃及后世?!敬请他们记住,抬头三尺有神明。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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