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共的早期"革命史",如今四十岁以上的大陆人,多半头脑中都会闪出国民党和地主武装残杀共产党和工农群众的种种场面,因为我们从小就是在描写这些场面的文艺作品的熏陶和教育下长大的,但这其实并不是历史的全部真实。
从实际情况看,北伐战争时国民党与共产党之所以会从合作到分裂,最后兵戎相见血腥仇杀,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国民党代表的阶级是中共革命的对象,合作只是中共的权宜之计,而中共领导的工农运动的暴力恐怖则是促使国共提早分手的直接导因。就起因而言,不是国民党和地主武装先残杀共产党和工农群众,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运动先屠杀地主乡绅,破坏北伐,才引发了国民党和地主武装的血腥报复,而中共回应这种报复的则是更可怕的血腥屠杀。凡是中共所到之处,必定都要轮番上演这种冤冤相报、循环仇杀的惨剧。
1927年国共分裂后,中共命令朱德在湘南组织暴动。当时的政策是:"杀尽阶级的敌人,焚毁敌人的巢穴","焚毁整个城市","豪绅的走狗都是在杀之列,我们并不顾恤"。暴动的口号是:"烧!烧!烧!杀!杀!杀!"朱德的人乱烧滥杀,把郴州、未阳两个县城化为焦土,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农民起来暴动了--不是反抗国民党的暴动,而是反对共产党的暴动。根据当时的报告,在动员农民,"焚尽湘粤大道五里内民房"的群众大会上,"到会的几千武装农民群众听到这项命令就在会场中反了,把郴县负责人杀得精光,郴县全县变了三分之二。其他永兴、未阳的农民也动起来......后经调回前线的红军来镇压,才算把有形的反动隐藏下去。但这次死的人也就在千人以上不少了!"农民把他们在共产党统治下戴的红袖箍、红领巾扯下,打出白旗。
国民党军队一攻来,朱德的队伍只好撤离,参加过杀人放火的农民和他们的家庭也不得不扶老携幼跟著走。当年未阳的农军王紫峰回忆道:"我当过赤卫队长,镇压过反革命......只有坚决干到底,没有别的出路,所以我自己动手把[自己的]房子烧了",跟朱德走了。这也是莫斯科的政策,切断这些农民的退路,"使他与豪绅资产阶级无妥协余地",把他们逼上梁山。
共产党走,国民党来,复仇报冤,玉石俱焚。牺牲者中有毛泽东的妹妹泽建,小名菊妹子,是过继到毛家的。毛把她带進党,她跟一个党员结了婚,生了个孩子。虽然她和丈夫并不赞成共产党的杀人政策,她的丈夫还是被国民党杀了头,头装在木笼子裏,挂在城墙上示众。菊妹子也被处死。她在狱中写过一封信,说她希望"自首",但未阳县坚决要杀她。她也就死了心,"甘愿受死刑。不愿受活刑了。" "快脱离人世就好了。"她只希望能见她的生母和孩子"浅生"一面: "唉,可怜的浅生,实令我痛心呵!以前如何的希望养育他呵!谁知弄到此地步咧。"她想要她的孩子理解她:"浅生小儿也万不能怪我。[我)今生从未闻见的苦情均受到了。"
这个时期共产党烧杀最凶的地方是广东海陆丰,号称"小莫斯科"那里还修了"红场",入口是个俄式的花哨大门。领袖彭湃把此地变成了可怕的屠场。彭湃这样推祟列宁:"他的法律,是没有什么详细的,反动的就杀,他的工人农民,不用报告什么工会、农会、政府,直可把土豪、劣绅、地主、资本家杀却"。彭湃的演讲和政策充满了这样的语言:"准群众自由杀人。杀人是暴动顶重要的工作,宁可杀错,不要使其漏网"。"将这批豪绅地主剖腹割头,无论任何反动分子,都毫不客气的就地杀戮,直无丝毫的情感"。他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张献忠发布"七杀令",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海陆丰农民暴动后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复仇者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以下是广东国民政府人士记述的中共在广州发动暴动时的惨烈情景:
"到了下午,空气比上午紧张得多了,无理性的乱杀在各处继续进行着,据说单是在第一公园前,被残害的已经将近千人了。公园大门内的喷水池中,碧绿的清水已经变成了红色。在街头上散步,也不像上午那样自由了,武装工人像猎犬般的到处搜索杀人,在路上,一不小心就会丢去了脑袋。"
"四军军部虽未攻下,但四军军部邻近之中央银行,则于是日下午一时,即被共党占领,共党占领了中央银行后,除将行内现金收没一空外,即将银行付之一炬,自下午五时烧起,至深夜尚在延烧中。火光烛天,全城通火。时西壕口尚在国民党军队手中,共党虽极力进攻,仍不能胜利,不得已,乃纵火焚西关一带民房,于是到处火起,虽在黑夜,竟明如白昼矣。"
"共党所指挥的工人纠察队及农民自卫军,加上很多流氓地痞,正在市各处捕人及抢夺物资,奸淫掳掠,杀人放火的现象普及全市,......广州人民之无数人命财产,均牺牲于共产党之手矣,共产党之惨无人道,有如此哉!"
"共产党的残暴,素来有名。而广州暴动时,有一件最足说明中共残暴的事:原来我军各部回师广州时,共党眼见大势已去,竟不顾广州市全体人民之生命财产,欲将全广州市付之一炬,当时他们已经在南堤珠光里人力车工会集合了五六百人力车工人,各携五加仑汽油一小桶,火柴一盒,报纸一捆,准备在各处放火,把全广州市化为灰烬。幸我军及时赶到,才制止了这一暴行,广州市才免于浩劫。"
中共暴动部队攻陷长沙后的情形同样惨烈。当地国民政府人士说:
"赤匪此番入城,挟其马变以后之怨毒,对长沙人肆行报复,而城内居民,因事前丝毫不知匪来如是之快,除一部分得信较早之绅富,仅以只身逃出西南两门外,十分之八留在城内;二十八日满城起火,盖赤匪对长沙绅富及党政机关服务人员之住址,早有调查,因此分头放火,抢掠财物,见人即杀。而杀人方法,亦倍极惨毒,有生剥其皮者,有投之火中者,以大刀砍杀者尚属优待。杀人最多者为梭标匪,且此时匪众多极,流氓地痞无知贫民错杂其间,大多以红布围颈,手持刀枪之属,如有荷一步枪者,已属指挥人员矣。计自二十八日至八月一日,杀人在五千以上,街道河流伏尸为满。"
"共匪劫持愚民之惟一方法,为惨毒残忍,使愚民不敢不从;而匪党有其所谓阶级意识,反对封建婚姻,主张性的解放,淫欲无须避免。匪中有权力者更利用肃反以镇压异己,利用解放以实行乱交,在匪中为司空见惯之常技。"
"黄公略(中共党军头目之一)在湘东二年,杀人不下五万,每攻破一城,则尽掠富农商人小资产者而走,苛其刑罚,限期勒赎,但不赎固杀,赎款缴到亦杀。当长沙破城时,曾有一富孀之子为黄所执,绑之堂前树上,以荆棘状之铅丝鞭挞之,传令以十万为代价,款不到则鞭不停,富家子哀号转侧,血流满地,其母披发奔走,竭一日夜之力,勉足十万亲捧至总司令部赎子,则已成一血肉縻烂气息早绝之血尸矣!富孀哀号一声亦死。黄除杀人外,又好色纵淫,所掠大家闺秀无幸免,拒之立以大刀碎割,顺之则数日后赏其卫士为公妻,卫士人多,往往不终朝已蹂躏死。黄之残杀,比诸张献忠仿佛似之。"
一九三零年九月毛泽东率红军攻陷江西吉安后,大举屠杀,在占领的四十五天内,肃反会每天贴出的布告都有几百人,总计杀了一万人以上。
毛泽东一首《反第一次大围剿》词有"前头捉了张辉瓒"一句。张辉瓒是国军第九路军第十八师师长,江西剿匪总司令。据后来背弃中共的红一方面第三军团第七军军长的龚楚说,张在江西龙冈被俘后,被红军以铁丝穿手反□,受尽了士兵的鞭鞑及各种酷刑,然后将他手脚捆绑,点天灯,死后割下其头,以木盒盛著,放于河里,便它顺流出白区,籍以警告国军。
中共的烧沙抢掠招来了国民党和地主武装的血腥报复。
1930年,江西吉安地主武装在国民党军队的协助下,以烧杀抢掠的方式,向红区挺进,抓到有"共匪"嫌疑者杀掉后,再"杀其全家,烧毁村庄,或纵横烧毁几里"。
1931年皖西被白军占领,地主还乡后组织"清共",抓到的"共匪",凌迟处死,暴尸荒野者,举目皆是。更有挖眼割鼻,斩断四肢,开胸破肚,抠取心肝者。男性格杀勿论,妇女被轮奸后,或杀死,或卖到远方妓院。
三
进入"土地革命"时期后,中共发动的"农民运动"又增添了一项新内容:"打土豪,分田地"。
什么是"打土豪"?说白了就是抢富人特别是乡村富户的财富。
作为共产国际一手扶植的中国支部,从建党到1927年,中共的生存全靠共产国际划拨的经费维持,直到1927年所谓"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失败后,这个经费来源才基本断了。从那时起到"长征",中共养活自己的经费基本上来源于"打土豪"。
当时的乡村主要有三大块财富,一块是乡村富户们正在享用的东西,包括吃的,穿的,用的。这一块很容易发现,也不难拿到手。第二块是乡村中被藏匿起来的积蓄,富户,贫户都有。由于治安和灾荒等原因,乡村积蓄总是被农民用各种方式贮藏。这是第二块。第三大块,是乡村当期收成及当期消耗的生产资料,如种子,肥,工具等等。第三块是乡村的再生产,它有农时和农技的要求。例如青苗虽然是财富,但未到成熟,你不能拿来当粮,它要有个时间,到收获时才能算作有效的财富。中国传统乡村主要就是这三块财富。其他类型的乡村财富都是零星的,可以不计。
中共进入乡村后,为了维持生存,首先把眼睛盯住了第一块财富,用的是古往今来土匪的老办法,就是拿枪顶住富户的腰眼,直接抢走了事。按中共的政治术语就是所谓"打土豪"。所以井冈山时期,中共的部队每到一处,都要"打土豪"。
这种一阵风式的抢劫尽管有用,但所得财富毕竟有限,又无法拿到被村民小心藏起来的财产以维持"红军"大队,只能维持土匪式的生存,而农村中的第二块财富其规模则比第一块要大的多。于是到了瑞金时期,中共为了扩展自己的财政基础,在"打土豪"的基础上,又渐渐的把目光转到了这一块财富上。由于这部份财产一般都有比较好的保护措施以应匪盗,埋藏很深,所以光把目光转过来盯住还拿不到手,还得想办法,一是如何知道这些财产藏在何处,二是如何拿到手里。为此,中共甚至专门发明了一个很形象的词,把抢劫这部份财富叫作"挖浮财"。一个"挖"字,可谓活灵活现。
中共当年抢劫这部份财富的手段着实让人咋舌,有专门的指导文件教下级们如何抢。如毛泽东手下的中央红军一军团红四军政治部编的一份两万字"筹款须知",就是专门向红军讲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农绑架勒索财物的教材,其行径与土匪完全没有区别。
这个勒索指南传授了九个步骤,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是,精密调查,方法包括"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许赏他们的金钱以引诱他"说实话"。
第二步是,捉人"实为绑架",特别强调要提以当家的父母独生子女以"上有父母、下有儿女的为最重要,同时未嫁的女,又只有一个,或媳妇怀孕,娘家又厉害的也为重要。收押的人必须常用宣传与恐吓的手段分别轻重对付。"
第三步是,多贴条子,即将勒索对象写上条子贴出公开恐吓,该条指示,"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下可以筹得,都要贴,以免漏网"。
第四步是,软硬兼施加紧催款。文件所指的硬方式是以要烧要杀的形式恐吓。称"在必要时,没收一家财物,烧一家房屋,或杀一个土豪"。
第五步是,"做好做歹,雷厉风行","到筹款时候,必须动员群众,调查的调查,贴布告的贴布告,以及向群众宣传的,向代表(编按:被勒索者的代表)交涉和催款的,散布凶吉消息(即要杀人烧屋)的,做转弯的,提洋油的,磨马刀的,打土豪的,没收财物的,散发东西的,督促的,各种工作人员都要雷厉风行......才能使财宝滚滚而来"。
大概中共早期美化自己的宣传尚未炉火纯青,因此有这样赤裸裸的绑架勒索教材,暴力敛财连独生子、儿童、黄花闺女和怀孕妇都不放过,手段如此卑劣残忍,比某些讲义气的土匪都不如。
当然,乡村中的浮财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挖下去的,挖到后来存量自然越来越少。如果说起初中共还只是"挖"富人的浮财,那么到后来中共则连中农和贫农的浮财也一并都挖了。也就是说,他们不但抢"土豪劣绅"的,也抢农民的。
因为浮财已经挖到贫农那里了,"苏区"民间的全部历史积蓄渐渐地都挖光了,这种"经费模式"延续到1934年初自然也就走到了头。此时,不但农民不支持中共,而且中共的经费也快要断了。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中共不得不决定"战略转移"。为此,他们分别于1934年6月2日决定征粮24万担;7初又决定搞"借谷运动",借谷60万担。这表明,在浮财被抢尽的情况下,中共又转而打乡村财富中的第三块资源的主意了--直接从当期的收成中拿走更多的粮食,但却美其名曰是什么"借谷"。当时的中共领导人盘算的很精明,从他们决定长征到出发,这段时间正好是两季水稻收获的时节。早、晚都不行,必须在6-9月这个时段里,拿到两期的谷子。早了,是青苗用不成,晚了,农民拿回家给先吃了。一定要在收割时拿,才拿得到手。所以,这个长征的时间就有这样一个确定的缘由,同水稻的收获季节有关。"借谷"到手之后,10月上旬,一支近九万人的大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共带走了约100万担粮食。这些粮食大部份是农民的血汗和用来活命的,就这样被白白的抢走了。丧失了这些活命粮,有些农家当然也就断炊了,那可是个刚收获的季节啊!
提起这段历史,一位历史学者曾感叹说,"在1934年夏天,在一个没有文献记载,却是可以想像的鸡飞狗跳的场景下,乡民们木然的看着那些眼睛近视的外乡人,奔走呼号,粮食部长陈潭秋甚至鞋子都走掉了,赤着脚催运谷子。乡民们怎么想呢?为秋后的食物犯愁?为这些不期而至的外乡人而大惑不解?在最后一队红军渡过于都河南下后,乡民们是如释重负长吁一口气?有没有若有所失呢?等等,等等,这些都没有记载,以后也没有见到回忆资料。我们只能去想像,去猜测了。""其实,在中共领导人的眼里,农民们怎样想并不重要了。说到底,他们怎样想曾经重要过吗?从来就没有。"
那么,什么是"分田地"呢?
"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是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时期写的一首词中的两句。乍一看去,景象何等美好,农民分到田地,似乎幸福极了。但由于当时中共成立的所谓"苏维埃"不是合法政府,根本没有资格颁发"产权证书",它分给苏区农民土地的证明,是不具备产权资格一纸空文,根本不是"田契"。因此中共的"分田分地"留给农民的乃是吞不尽的"苦果"--人为制造了一大批不共戴天的仇敌。这不,1934年10月,"反围剿"失败后,中共和红军"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抛下无处可逃的可怜的苏区人民来承受人为制造阶级斗争的恶果。当地主士绅随国民党部队杀回老家之后,手无寸铁的苏区人民除了引颈受戮、血流成河,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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