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共的早期"革命史",如今四十歲以上的大陸人,多半頭腦中都會閃出國民黨和地主武裝殘殺共產黨和工農群眾的種種場面,因為我們從小就是在描寫這些場面的文藝作品的熏陶和教育下長大的,但這其實並不是歷史的全部真實。
從實際情況看,北伐戰爭時國民黨與共產黨之所以會從合作到分裂,最後兵戎相見血腥仇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國民黨代表的階級是中共革命的對象,合作只是中共的權宜之計,而中共領導的工農運動的暴力恐怖則是促使國共提早分手的直接導因。就起因而言,不是國民黨和地主武裝先殘殺共產黨和工農群眾,而是共產黨領導的工農運動先屠殺地主鄉紳,破壞北伐,才引發了國民黨和地主武裝的血腥報復,而中共回應這種報復的則是更可怕的血腥屠殺。凡是中共所到之處,必定都要輪番上演這種冤冤相報、循環仇殺的慘劇。
1927年國共分裂後,中共命令朱德在湘南組織暴動。當時的政策是:"殺盡階級的敵人,焚燬敵人的巢穴","焚燬整個城市","豪紳的走狗都是在殺之列,我們並不顧恤"。暴動的口號是:"燒!燒!燒!殺!殺!殺!"朱德的人亂燒濫殺,把郴州、未陽兩個縣城化為焦土,結果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農民起來暴動了--不是反抗國民黨的暴動,而是反對共產黨的暴動。根據當時的報告,在動員農民,"焚盡湘粵大道五里內民房"的群眾大會上,"到會的幾千武裝農民群眾聽到這項命令就在會場中反了,把郴縣負責人殺得精光,郴縣全縣變了三分之二。其他永興、未陽的農民也動起來......後經調回前線的紅軍來鎮壓,才算把有形的反動隱藏下去。但這次死的人也就在千人以上不少了!"農民把他們在共產黨統治下戴的紅袖箍、紅領巾扯下,打出白旗。
國民黨軍隊一攻來,朱德的隊伍只好撤離,參加過殺人放火的農民和他們的家庭也不得不扶老攜幼跟著走。當年未陽的農軍王紫峰回憶道:"我當過赤衛隊長,鎮壓過反革命......只有堅決幹到底,沒有別的出路,所以我自己動手把[自己的]房子燒了",跟朱德走了。這也是莫斯科的政策,切斷這些農民的退路,"使他與豪紳資產階級無妥協餘地",把他們逼上樑山。
共產黨走,國民黨來,復仇報冤,玉石俱焚。犧牲者中有毛澤東的妹妹澤建,小名菊妹子,是過繼到毛家的。毛把她帶進黨,她跟一個黨員結了婚,生了個孩子。雖然她和丈夫並不贊成共產黨的殺人政策,她的丈夫還是被國民黨殺了頭,頭裝在木籠子裏,掛在城牆上示眾。菊妹子也被處死。她在獄中寫過一封信,說她希望"自首",但未陽縣堅決要殺她。她也就死了心,"甘願受死刑。不願受活刑了。" "快脫離人世就好了。"她只希望能見她的生母和孩子"淺生"一面: "唉,可憐的淺生,實令我痛心呵!以前如何的希望養育他呵!誰知弄到此地步咧。"她想要她的孩子理解她:"淺生小兒也萬不能怪我。[我)今生從未聞見的苦情均受到了。"
這個時期共產黨燒殺最凶的地方是廣東海陸豐,號稱"小莫斯科"那裡還修了"紅場",入口是個俄式的花哨大門。領袖彭湃把此地變成了可怕的屠場。彭湃這樣推祟列寧:"他的法律,是沒有什麼詳細的,反動的就殺,他的工人農民,不用報告什麼工會、農會、政府,直可把土豪、劣紳、地主、資本家殺卻"。彭湃的演講和政策充滿了這樣的語言:"准群眾自由殺人。殺人是暴動頂重要的工作,寧可殺錯,不要使其漏網"。"將這批豪紳地主剖腹割頭,無論任何反動分子,都毫不客氣的就地殺戮,直無絲毫的情感"。他曾厲聲疾呼:"把反動派和土豪劣紳殺得干乾淨淨,讓他們的鮮血染紅海港,染紅每一個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張獻忠發布"七殺令",下達每一個蘇維埃代表殺20個人的指標。海陸豐農民暴動後有一萬數千人被殺,甚至出現復仇者吃人肉、吃心肝的現象。燒殺之慘烈,令人心驚膽顫。
以下是廣東國民政府人士記述的中共在廣州發動暴動時的慘烈情景:
"到了下午,空氣比上午緊張得多了,無理性的亂殺在各處繼續進行著,據說單是在第一公園前,被殘害的已經將近千人了。公園大門內的噴水池中,碧綠的清水已經變成了紅色。在街頭上散步,也不像上午那樣自由了,武裝工人像獵犬般的到處搜索殺人,在路上,一不小心就會丟去了腦袋。"
"四軍軍部雖未攻下,但四軍軍部鄰近之中央銀行,則於是日下午一時,即被共黨佔領,共黨佔領了中央銀行後,除將行內現金收沒一空外,即將銀行付之一炬,自下午五時燒起,至深夜尚在延燒中。火光燭天,全城通火。時西壕口尚在國民黨軍隊手中,共黨雖極力進攻,仍不能勝利,不得已,乃縱火焚西關一帶民房,於是到處火起,雖在黑夜,竟明如白晝矣。"
"共黨所指揮的工人糾察隊及農民自衛軍,加上很多流氓地痞,正在市各處捕人及搶奪物資,姦淫擄掠,殺人放火的現象普及全市,......廣州人民之無數人命財產,均犧牲於共產黨之手矣,共產黨之慘無人道,有如此哉!"
"共產黨的殘暴,素來有名。而廣州暴動時,有一件最足說明中共殘暴的事:原來我軍各部回師廣州時,共黨眼見大勢已去,竟不顧廣州市全體人民之生命財產,欲將全廣州市付之一炬,當時他們已經在南堤珠光裡人力車工會集合了五六百人力車工人,各攜五加侖汽油一小桶,火柴一盒,報紙一捆,準備在各處放火,把全廣州市化為灰燼。幸我軍及時趕到,才制止了這一暴行,廣州市才免於浩劫。"
中共暴動部隊攻陷長沙後的情形同樣慘烈。當地國民政府人士說:
"赤匪此番入城,挾其馬變以後之怨毒,對長沙人肆行報復,而城內居民,因事前絲毫不知匪來如是之快,除一部分得信較早之紳富,僅以隻身逃出西南兩門外,十分之八留在城內;二十八日滿城起火,蓋赤匪對長沙紳富及黨政機關服務人員之住址,早有調查,因此分頭放火,搶掠財物,見人即殺。而殺人方法,亦倍極慘毒,有生剝其皮者,有投之火中者,以大刀砍殺者尚屬優待。殺人最多者為梭標匪,且此時匪眾多極,流氓地痞無知貧民錯雜其間,大多以紅布圍頸,手持刀槍之屬,如有荷一步槍者,已屬指揮人員矣。計自二十八日至八月一日,殺人在五千以上,街道河流伏屍為滿。"
"共匪劫持愚民之惟一方法,為慘毒殘忍,使愚民不敢不從;而匪黨有其所謂階級意識,反對封建婚姻,主張性的解放,淫慾無須避免。匪中有權力者更利用肅反以鎮壓異己,利用解放以實行亂交,在匪中為司空見慣之常技。"
"黃公略(中共黨軍頭目之一)在湘東二年,殺人不下五萬,每攻破一城,則盡掠富農商人小資產者而走,苛其刑罰,限期勒贖,但不贖固殺,贖款繳到亦殺。當長沙破城時,曾有一富孀之子為黃所執,綁之堂前樹上,以荊棘狀之鉛絲鞭撻之,傳令以十萬為代價,款不到則鞭不停,富家子哀號轉側,血流滿地,其母披髮奔走,竭一日夜之力,勉足十萬親捧至總司令部贖子,則已成一血肉縻爛氣息早絕之血屍矣!富孀哀號一聲亦死。黃除殺人外,又好色縱淫,所掠大家閨秀無倖免,拒之立以大刀碎割,順之則數日後賞其衛士為公妻,衛士人多,往往不終朝已蹂躪死。黃之殘殺,比諸張獻忠彷彿似之。"
一九三零年九月毛澤東率紅軍攻陷江西吉安後,大舉屠殺,在佔領的四十五天內,肅反會每天貼出的佈告都有幾百人,總計殺了一萬人以上。
毛澤東一首《反第一次大圍剿》詞有"前頭捉了張輝瓚"一句。張輝瓚是國軍第九路軍第十八師師長,江西剿匪總司令。據後來背棄中共的紅一方面第三軍團第七軍軍長的龔楚說,張在江西龍岡被俘後,被紅軍以鐵絲穿手反□,受盡了士兵的鞭韃及各種酷刑,然後將他手腳捆綁,點天燈,死後割下其頭,以木盒盛著,放於河裡,便它順流出白區,藉以警告國軍。
中共的燒沙搶掠招來了國民黨和地主武裝的血腥報復。
1930年,江西吉安地主武裝在國民黨軍隊的協助下,以燒殺搶掠的方式,向紅區挺進,抓到有"共匪"嫌疑者殺掉後,再"殺其全家,燒燬村莊,或縱橫燒燬幾里"。
1931年皖西被白軍佔領,地主還鄉後組織"清共",抓到的"共匪",凌遲處死,暴屍荒野者,舉目皆是。更有挖眼割鼻,斬斷四肢,開胸破肚,摳取心肝者。男性格殺勿論,婦女被輪姦後,或殺死,或賣到遠方妓院。
三
進入"土地革命"時期後,中共發動的"農民運動"又增添了一項新內容:"打土豪,分田地"。
什麼是"打土豪"?說白了就是搶富人特別是鄉村富戶的財富。
作為共產國際一手扶植的中國支部,從建黨到1927年,中共的生存全靠共產國際劃撥的經費維持,直到1927年所謂"南昌起義"和"秋收起義"失敗後,這個經費來源才基本斷了。從那時起到"長征",中共養活自己的經費基本上來源於"打土豪"。
當時的鄉村主要有三大塊財富,一塊是鄉村富戶們正在享用的東西,包括吃的,穿的,用的。這一塊很容易發現,也不難拿到手。第二塊是鄉村中被藏匿起來的積蓄,富戶,貧戶都有。由於治安和災荒等原因,鄉村積蓄總是被農民用各種方式貯藏。這是第二塊。第三大塊,是鄉村當期收成及當期消耗的生產資料,如種子,肥,工具等等。第三塊是鄉村的再生產,它有農時和農技的要求。例如青苗雖然是財富,但未到成熟,你不能拿來當糧,它要有個時間,到收穫時才能算作有效的財富。中國傳統鄉村主要就是這三塊財富。其他類型的鄉村財富都是零星的,可以不計。
中共進入鄉村後,為了維持生存,首先把眼睛盯住了第一塊財富,用的是古往今來土匪的老辦法,就是拿槍頂住富戶的腰眼,直接搶走了事。按中共的政治術語就是所謂"打土豪"。所以井岡山時期,中共的部隊每到一處,都要"打土豪"。
這種一陣風式的搶劫儘管有用,但所得財富畢竟有限,又無法拿到被村民小心藏起來的財產以維持"紅軍"大隊,只能維持土匪式的生存,而農村中的第二塊財富其規模則比第一塊要大的多。於是到了瑞金時期,中共為了擴展自己的財政基礎,在"打土豪"的基礎上,又漸漸的把目光轉到了這一塊財富上。由於這部分財產一般都有比較好的保護措施以應匪盜,埋藏很深,所以光把目光轉過來盯住還拿不到手,還得想辦法,一是如何知道這些財產藏在何處,二是如何拿到手裡。為此,中共甚至專門發明瞭一個很形象的詞,把搶劫這部分財富叫作"挖浮財"。一個"挖"字,可謂活靈活現。
中共當年搶劫這部分財富的手段著實讓人咋舌,有專門的指導文件教下級們如何搶。如毛澤東手下的中央紅軍一軍團紅四軍政治部編的一份兩萬字"籌款須知",就是專門向紅軍講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農綁架勒索財物的教材,其行徑與土匪完全沒有區別。
這個勒索指南傳授了九個步驟,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個步驟:
第一步是,精密調查,方法包括"要找到貧苦勇敢的工農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財物或鴉片煙,酒肉等,秘密給那些貧苦工農",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許賞他們的金錢以引誘他"說實話"。
第二步是,捉人"實為綁架",特別強調要提以當家的父母獨生子女以"上有父母、下有兒女的為最重要,同時未嫁的女,又只有一個,或媳婦懷孕,娘家又厲害的也為重要。收押的人必須常用宣傳與恐嚇的手段分別輕重對付。"
第三步是,多貼條子,即將勒索對象寫上條子貼出公開恐嚇,該條指示,"不管地主,大商人,富農,凡在政策下可以籌得,都要貼,以免漏網"。
第四步是,軟硬兼施加緊催款。文件所指的硬方式是以要燒要殺的形式恐嚇。稱"在必要時,沒收一家財物,燒一家房屋,或殺一個土豪"。
第五步是,"做好做歹,雷厲風行","到籌款時候,必須動員群眾,調查的調查,貼佈告的貼佈告,以及向群眾宣傳的,向代表(編按:被勒索者的代表)交涉和催款的,散佈凶吉消息(即要殺人燒屋)的,做轉彎的,提洋油的,磨馬刀的,打土豪的,沒收財物的,散發東西的,督促的,各種工作人員都要雷厲風行......才能使財寶滾滾而來"。
大概中共早期美化自己的宣傳尚未爐火純青,因此有這樣赤裸裸的綁架勒索教材,暴力斂財連獨生子、兒童、黃花閨女和懷孕婦都不放過,手段如此卑劣殘忍,比某些講義氣的土匪都不如。
當然,鄉村中的浮財是有限的,不可能無限制地挖下去的,挖到後來存量自然越來越少。如果說起初中共還只是"挖"富人的浮財,那麼到後來中共則連中農和貧農的浮財也一併都挖了。也就是說,他們不但搶"土豪劣紳"的,也搶農民的。
因為浮財已經挖到貧農那裡了,"蘇區"民間的全部歷史積蓄漸漸地都挖光了,這種"經費模式"延續到1934年初自然也就走到了頭。此時,不但農民不支持中共,而且中共的經費也快要斷了。在這種特殊的背景下,中共不得不決定"戰略轉移"。為此,他們分別於1934年6月2日決定徵糧24萬擔;7初又決定搞"借谷運動",借谷60萬擔。這表明,在浮財被搶盡的情況下,中共又轉而打鄉村財富中的第三塊資源的主意了--直接從當期的收成中拿走更多的糧食,但卻美其名曰是什麼"借谷"。當時的中共領導人盤算的很精明,從他們決定長征到出發,這段時間正好是兩季水稻收穫的時節。早、晚都不行,必須在6-9月這個時段裡,拿到兩期的穀子。早了,是青苗用不成,晚了,農民拿回家給先吃了。一定要在收割時拿,才拿得到手。所以,這個長征的時間就有這樣一個確定的緣由,同水稻的收穫季節有關。"借谷"到手之後,10月上旬,一支近九萬人的大隊就浩浩蕩蕩地出發了,共帶走了約100萬擔糧食。這些糧食大部分是農民的血汗和用來活命的,就這樣被白白的搶走了。喪失了這些活命糧,有些農家當然也就斷炊了,那可是個剛收穫的季節啊!
提起這段歷史,一位歷史學者曾感嘆說,"在1934年夏天,在一個沒有文獻記載,卻是可以想像的雞飛狗跳的場景下,鄉民們木然的看著那些眼睛近視的外鄉人,奔走呼號,糧食部長陳潭秋甚至鞋子都走掉了,赤著腳催運穀子。鄉民們怎麼想呢?為秋後的食物犯愁?為這些不期而至的外鄉人而大惑不解?在最後一隊紅軍渡過於都河南下後,鄉民們是如釋重負長吁一口氣?有沒有若有所失呢?等等,等等,這些都沒有記載,以後也沒有見到回憶資料。我們只能去想像,去猜測了。""其實,在中共領導人的眼裡,農民們怎樣想並不重要了。說到底,他們怎樣想曾經重要過嗎?從來就沒有。"
那麼,什麼是"分田地"呢?
"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是毛澤東在"土地革命"時期寫的一首詞中的兩句。乍一看去,景象何等美好,農民分到田地,似乎幸福極了。但由於當時中共成立的所謂"蘇維埃"不是合法政府,根本沒有資格頒發"產權證書",它分給蘇區農民土地的證明,是不具備產權資格一紙空文,根本不是"田契"。因此中共的"分田分地"留給農民的乃是吞不盡的"苦果"--人為製造了一大批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不,1934年10月,"反圍剿"失敗後,中共和紅軍"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拋下無處可逃的可憐的蘇區人民來承受人為製造階級鬥爭的惡果。當地主士紳隨國民黨部隊殺回老家之後,手無寸鐵的蘇區人民除了引頸受戮、血流成河,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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