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余家岭煤矿生产期间,由于矿中西北采区未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通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大面积积聚,放炮母线联电打火引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5万元。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23日)一审判决矿主周晓根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其他被告人中,周灵根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任茂胜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明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赵七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区政府在去年11月26日,在尧都区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曾要求全区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不过,据中国媒体新华社报道,今年春节过后,周晓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再次安排恢复生产。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5名被告人作为余家岭煤矿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26名矿工死亡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煤矿事业是山西省主要经济生产,但也是矿井事故多发地。
在中国,肇事矿主经常隐瞒事故,甚至根本不向当局报告。
据中国官方公布,中国去年共发生2845起煤矿事故,造成4746人死亡,平均每天有13人死亡。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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