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韩瑞综合报导)5月29日,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死刑。6月8日,郑筱萸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在上诉书中指出,自己在案发后"主动坦白"、而且"认罪态度较好",这些都是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条件。国内传媒和法学专家普遍认为,郑筱萸成了“标本”,他的死刑要想改判,除非出现奇迹!
假药致死东窗事发
据《明报》报导,62岁的郑筱萸是福建福州市人,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长,1998年3月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2005年因年满60岁,卸任退休。由于他在任内药监局监管不力,先后发生多宗假药案,包括导致多人死亡的欣弗注射液案、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假药案及PAAG隆胸案等。他于今年1月被捕,3月被移交司法机关。
法院查明,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另外,郑筱萸玩忽职守,致使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却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六种药品是假药。
不过,北京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犯罪数额649万元)判处郑筱萸死刑,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执行死刑。从字面上看,法院判处郑筱萸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受贿罪而不是玩忽职守罪。
“坦白” 也不“从宽”
《京华时报》报道说,郑筱萸在上诉书中称,自己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之前也有报道披露,郑在被“双规”期间,有关部门只掌握其100多万元的涉嫌受贿数额,但郑筱萸主动交待了其它300多万元的受贿事实。
“郑筱萸坦白交代问题后,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民主与法制时报》引述知情人的话说,在秦城监狱时,郑筱萸曾与一位工作人员谈起自己的量刑问题,郑筱萸的预期是无期徒刑,死缓也能接受。此前,郑对一些省部级官员受贿案了解较多。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等等省部级腐败官员都因坦白从轻判处死缓。
郑筱萸被判处死刑,成为坦白也不能从宽处罚的第一个省部级高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不久前曾再度强调会逐渐减少重大经济案件的死刑判决,同时也表示罪犯如果有认罪或为警方提供线索等表现,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成了反腐“标本”
关于郑筱萸的二审判决,《法制周报》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话说,“郑筱萸的死刑要想改判,除非出现奇迹!”北京高校一些著名的法学家和司法界人士分析后普遍认为,郑筱萸最终被判处死刑“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改判几乎不可能”。
国内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认为郑筱萸被判死刑有示范性“标本”意义。“既然郑筱萸成了‘标本’,不管这一‘标本’的价值存在于哪一方面,这个‘标本’死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位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肯定地说。
在宣判后的第一时间,中共方面马上就郑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作出正式表态和解释。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回答提问时表示,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当局(向外界)显示“反腐败的决心。”北京一中院宣判郑筱萸死刑后第二天,新华社马上发表文宣,为判决结果辩护。据《成都晚报》报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认为,判处郑筱萸死刑除了法律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共领导人要显出惩治腐败的决心。
假药依旧泛滥
郑筱萸等被判死刑不久,中央电视台6月10日披露,吉林省18家医院被查出使用假人血白蛋白。 专家指出,危重病患如果使用了假人血白蛋白将会贻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
BBC引述央视的报导指出,在这次对吉林的抽查中,共查出涉及经营和使用假人血白蛋白的单位共59家,其中包括18家医疗机构和39家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及2家保健品经营企业,其中一些销售假人血白蛋白的药品零售和批发企业是手续齐全、规模较大的药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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