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今天在报导中引述喻权域的话说,欧洲十一个国家都有关于禁止为纳粹翻案言论的法例,奥地利更严厉执行有关法案,中国也应该仿效设立有关法例,以惩治汉奸言论。
他举例说,有报章刊文称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战役,一八五六年十月至一八六零年十一月)的责任在中国方面,指是中国禁止外国货轮通航才引发战争,又如“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去年刊登历史学家袁伟时的文章,为八国联军入侵中国的罪行辩护,这些都是汉奸言论。
喻权域指出,他的提案将建议对汉奸罪作如下惩处:凡为一八四零年 (首次鸦片战争)以来列强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凡为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以来外国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处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刊载汉奸言论的报章负责人要负连带责任,也要处三年以下监禁。不过,如果一周内刊登批判文章或道歉启事者,可免予刑事处分。
对于该法是否影响言论和新闻自由,喻权域表示,中国宪法虽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但这种自由必须不能损害公众利益。
不过,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前主编李大同在听到喻权域的相关提案内容时,痛斥这是“一派胡言”、“混帐逻辑”,没有起码的宪法常识。
李大同也质疑所谓汉奸言论由谁来认定?按照喻的解释,政府可以把任何言论定为汉奸言论,他认为喻的提案不值得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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