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社保基金大案批;2006年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在上海市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被正式免去局长职务。祝均一落马问题涉及到民众的保命钱: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福禧投资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在此次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透露,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原处长陆祺伟、上海电气集团原副总裁韩国璋也在接受调查。
新华社8月24日发电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
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9月24日被免职。
张荣坤担任董事长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月20日发布公告称,“接到有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张荣坤董事长已被依法逮捕”。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10月19日说,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纪委正在对其审查。
二、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腐败案;2006年11月29日,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大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昭耀于2005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三、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
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级高官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万余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万美元。
四、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付玉清,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和平是“药监局腐败窝案”首名被告人。
法院确认,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四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另外,郝和平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五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五、郴州腐败窝案;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这个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干部”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雷渊利曾说自己不是郴州最贪的官员,如果排位,他只能排到“第十二位”。
这一说法在李大伦等人腐败案浮出水面后得到部分的印证。据李大伦夫妇初步交代,近年他们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25万元:收受各级党政人员以拜节、贺寿、出国、子女留学等名义送的600多万元人民币、12.2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和8000元加元。此外,还有六百多件贵重物品被调查组扣压。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立案侦查。
郴州一批官员也因李案被揭发出来。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郴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秀善,郴州市郴汽集团原董事长黄兆林被审查。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官员和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
六、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受贿案;罗耀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在他的头上,有不少耀眼的光环:在2003年抗击SARS工作中,他率先提出了防SARS必先防流感”的有效措施,并向全国推广,他因此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SARS先进个人三等功。他还曾多次被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授予先进个人等称号。
据检察调查和法院审定,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利用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疫苗经销商所送的贿赂共计1118.5万元。2006年9月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据悉,该案只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这一腐败窝案涉案十件10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涉案人还有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12月8 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疫苗组原副组长彭志红、计财科原科长张振雄和原会计黎玉华,所涉罪名均为受贿。此外,罗耀星案件还带出了广州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梁建华等人受贿案。
七、杭州首例旅游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因接受出国旅游好处会不会构成犯罪?2006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作出了回答。萧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该区技工学校原校长任某涉嫌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任某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萧山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学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2004年至2005年,王雅萍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该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他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2006年9月,王雅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非财产性的利益比财产性的利益更具腐蚀性,更能够达到行贿者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不能仅限于直接的财物,应当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因此,此案的判决意义非同寻常。
八、全国首例不良债权贪污案;由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移送,并由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全国首例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的特大贪污案, 2006年7月7日由如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吉宜军、陈力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八年,并分别被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陈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6年9月,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刑期,将两人贪污所得赃款改判返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陈力和吉宜军的最终获罪标志着中国司法实践对以“债权”为侵犯对象的犯罪行为的惩治破冰。
经法院查明,吉宜军原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助理经理,陈力原是南通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2年至2003年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将南通粮油公司的2407万元企业不良贷款债权及抵押物进行打包处置。后在评估该资产时,陈力利用职务便利,瞒报资产,吉宜军明知此事仍默认评估结果。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吉宜军、陈力与李蓉(另案处理)一起,将被瞒报而低评、漏评的公共财产389万余元通过设立公司、串通拍卖的手法非法占有。
九、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2006年9月18日,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查明,侯伍杰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希望晋任局长的请托,于2000年9 月至11月期间,在其办公室分三次收受邵建伟给予的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手表一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案发后,侯伍杰坦白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
法院认为,侯伍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计人民币8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侯伍杰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赃款、赃物,遂以受贿罪轻判侯伍杰有期徒刑十一年。
十、宿州原组织部副部长杨哲信受贿案;2006年6月7日,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因犯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96.8万元。
法院查明,杨哲信在担任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灵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杨哲信还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提供便利条件并指使他人私刻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从检察指控的情况看,在其收受的贿赂中,大部分钱款都是一些官员为了买官所送。在发生行受贿行为后,经杨哲信之手提拔的大小官员有69人之多。
一审宣判后,杨哲信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2006年9月7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宣判,杨哲信的刑期由一审判决的十四年减至十二年零六个月。
200610大贪官:
第一名: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上榜理由:原因就是他是大上海的市委书记。
腐败罪名: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第二名: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安徽宣城原副书记杨枫并列;上榜理由:家族式腐败,连窝式贪官。有“安徽第一权力家族”之称。
腐败罪名:王昭耀因涉嫌利用职权,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和项目审批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杨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常某等48人、126次给予的财物。其中,非法收受人民币614400元以及外币3000美元、2000港元和 1000澳大利亚元。王昭耀典型的道德败类,不但与原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共享情妇,还与小舅子杨枫玩“郎舅共享情妇”把戏,其小舅子杨枫还用学到的 MBA管理情妇的手段。
第三名:河南上蔡原县委书记杨松泉;上榜理由:因为官小,竟敢侵吞防爱滋资金,欺骗国务院总理。腐败罪名:“买官卖官收受贿赂”、“渎职”和“滥用行政权力”,以及侵吞防爱滋资金。
第四名: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上榜理由:王守业是目前军方已公布涉及赃款数额最高、职务最高的将军(中将军衔)。
腐败罪名:滥权贪污、挪用公款高达一亿六千万元,包养五名情妇。王守业大有“花花将军”之名。据悉,他为包养情妇前后投入大批资金,累计一千二百多万元。最终,还是因为几名情妇联起手来,费时两年不停进京告状才把他给搞下马。
第五名: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广州市胸科医院原院长罗一鲁并列;上榜理由:前者是抗击SARS中立功的英雄,后者获广东省抗击SARS 个人二等功、广州市抗击SARS标兵等荣衔,2003年还荣获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而竟不知表面光环背后却是肮脏的一幕。
腐败罪名:罗耀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疫苗供应商所送的贿赂达1118.5万元。罗一鲁涉嫌受贿16万元。就是因为医疗界腐败才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理当上榜。
第六名:原湖南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上榜理由:“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承认名副其实。”他自己说的。如此追逐权利女人的玩意儿要他何求用?
腐败罪名: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解决优惠政策,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21万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18万7千多元。
第七名:安徽省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上榜理由:以色谋权的典型代表。腐败罪名:尚军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安置、调动工作、提拔晋升及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90.65万元、美元200元。此外,尚军还对98.7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第八名: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上榜理由:因他落马牵出腐败窝案,在郴州官场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地震。典型的“一言堂”代表。
腐败罪名:李大伦夫妇共受贿1325万元。另有党政干部以拜节、贺寿、出国、儿子留学等名义所送的600多万元,未计入贿赂总额当中。李大伦家庭存款 3200万元,目前已冻结其中的3155万元,计为“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李大伦是个搞一言堂的家伙,据说,在他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大搞家长作风,一个人说了算,一个做决定,这就难免权力过渡集中,导致不民主,不公众,不平等,难免权力包天之下的滥用。这是民主法制社会最为忌讳的一点。
第九名:新田县教育局原局长文建茂;上榜理由:我向来清正廉洁,不赌博,不打牌----2004年9月身为教育局长的文建茂在一次会议上大言不惭声称。而会后三天,他即被县纪委“双规”。典型的教育界败类。腐败罪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受贿,为他人谋便利。
第十名: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上榜理由:他说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言论:让人从数字中站立起来。没有想到的是他却从金钱的数字里跌倒了。腐败罪名:在上海社保资金案中,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行为。
备选条目
A、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审;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2006年12月20日公开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王有杰,汉族,1941年5月生于河南,196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任漯河市委书记,1995年底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2001年7月任河南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王有杰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近1500万元,其中受贿金额 600多万元。王有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不上诉。
B、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2006年11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张恩照利用其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419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C、大明公司原副董事长李荣兴受贿案;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改革之机,大搞“国有变私有”,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引发工人集体上访。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受贿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2006年5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李荣兴特大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李荣兴因贪污3698万余元、受贿483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2003年12月,李荣兴采取收入不记账、侵吞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计人民币3698万余元。1994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先后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银行储蓄卡、美元、港币、高级组合音响等折合人民币483万余元。
D、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2006年9月15日,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徐放鸣于1997年至1998年,接受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冰的请托,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向农发行推荐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承揽业务,使中电子获得农发行4亿余元的汽车租赁业务,而诚奥达公司也从中电子获得700余万元的中介费用。此后,在农发行深圳分行购买办公用房时,徐放鸣又向农发行推荐韩冰介绍的房屋,使韩冰从中获得200余万元。
韩冰为感谢徐放鸣的帮助,分四次给予徐放鸣20万元人民币和10.8万美元的贿赂,折合人民币总计109万余元。此外,徐放鸣还于1999年至2000年,利用主管金融工作的便利,为另一公司谋求利益,并分三次收受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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