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推迟审理程翔的上诉

作者:含青 发表:2006-11-0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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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推迟对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的上诉审理。

今年57岁的程翔是香港永久居民,为新加坡《海峡时报》驻中国首席特派员,去年4月在广州被捕。今年8月底,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程翔刺探国家机密、为台湾当间谍的罪名成立,判处程翔有期徒刑5年。程翔不服判决,于9月8号提出上诉。美联社的消息说,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于9月14号接受了程翔的上诉案,并应当在一个月内、即10月中旬左右进行审理。程翔的辩护律师何培华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证实,法院已决定推迟 对程翔上诉案的审理:

“各种说法都有。现在就是一个不开庭;第二,延长为一个月。” 记者:“一个月以后有可能开庭,是吧?” “这个就不知道了。就是这么两个情况。”

当被问到对程翔一案将采取哪些进一步的措施时,何培华律师表示:

“对不起,我们现在不好发表任何意见。他的家人不让我们对外露任何情况。他本人也要我为他保密。” 记者:“他现在还是被关五年?” “等上诉再说了。这要看他个人的意见跟家人的意见。”

在香港的“程翔关注组织”发言人许天福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法院这次不对程翔的上诉进行开庭审理,又没有给出理由,说明法院的处理手法有问题:

“我们现在认为不开庭不好。不开庭对能否公正处理这个案子让人怀疑。如果公正就该开庭。听被告的说法,听被告律师的解释,这样才公平。现在不开庭就做决定,这样很不好。”

许天福说,如果法院不对程翔的上诉作开庭审理,二审判决可能同样不公平。

就程翔一案,本台记者又请教了北京律师莫少平,莫律师说: “按规定说。如果上诉的案件严格按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上诉,二审应当开庭。但是如果询问了辩护人,征求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和二审调查的基本事实 清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记者:“那基本上他的案子就是维持原判了?” “如果二审不开庭审理,维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是90%以上,因为二审改判了,那就应该是开庭审理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惯常做法。但是不是不 开庭审理就绝对不能改,这也不是绝对的。”

莫律师表示,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对上诉作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是例外,但中国的司法实践正与此相反。

美联社的消息说,对程翔的指控和判决是在中国政府加紧对媒体的监控和打压时作出的。在程翔之前,美国《纽约时报》前北京研究助理赵岩,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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