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推遲審理程翔的上訴

作者:含青 發表:2006-11-01 10:2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決定,推遲對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程翔的上訴審理。

今年57歲的程翔是香港永久居民,為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去年4月在廣州被捕。今年8月底,北京市 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程翔刺探國家機密、為臺灣當間諜的罪名成立,判處程翔有期徒刑5年。程翔不服判決,於9月8號提出上訴。美聯社的消息說,北京市高級 人民法院於9月14號接受了程翔的上訴案,並應當在一個月內、即10月中旬左右進行審理。程翔的辯護律師何培華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證實,法院已決定推遲 對程翔上訴案的審理:

「各種說法都有。現在就是一個不開庭;第二,延長為一個月。」 記者:「一個月以後有可能開庭,是吧?」 「這個就不知道了。就是這麼兩個情況。」

當被問到對程翔一案將採取哪些進一步的措施時,何培華律師表示:

「對不起,我們現在不好發表任何意見。他的家人不讓我們對外露任何情況。他本人也要我為他保密。」 記者:「他現在還是被關五年?」 「等上訴再說了。這要看他個人的意見跟家人的意見。」

在香港的「程翔關注組織」發言人許天福在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法院這次不對程翔的上訴進行開庭審理,又沒有給出理由,說明法院的處理手法有問題:

「我們現在認為不開庭不好。不開庭對能否公正處理這個案子讓人懷疑。如果公正就該開庭。聽被告的說法,聽被告律師的解釋,這樣才公平。現在不開庭就做決定,這樣很不好。」

許天福說,如果法院不對程翔的上訴作開庭審理,二審判決可能同樣不公平。

就程翔一案,本臺記者又請教了北京律師莫少平,莫律師說: 「按規定說。如果上訴的案件嚴格按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只要當事人上訴,二審應當開庭。但是如果詢問了辯護人,徵求了辯護律師的意見,和二審調查的基本事實 清楚的情況下,是可以不開庭審理的。」 記者:「那基本上他的案子就是維持原判了?」 「如果二審不開庭審理,維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甚至可以說是90%以上,因為二審改判了,那就應該是開庭審理了。這是司法實踐中的慣常做法。但是不是不 開庭審理就絕對不能改,這也不是絕對的。」

莫律師表示,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對上訴作開庭審理是原則,不開庭是例外,但中國的司法實踐正與此相反。

美聯社的消息說,對程翔的指控和判決是在中國政府加緊對媒體的監控和打壓時作出的。在程翔之前,美國《紐約時報》前北京研究助理趙岩,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欺詐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