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6岁的吕英杰系永州市零陵区一下岗职工,初中文化,幼年随祖父母居住在一起,17岁起同其母陈某一起生活。自1980年起,母子二人一直保持两性关系,期间因陈某从中作梗,吕英杰曾两度离婚再娶。
2006年5月15日21时许,吕英杰下班回到家中,睡觉前将600元工资交给妻子(第三任),其妻认为还有90元生活费没有拿出来,怀疑他将这90元钱给了其母陈某,为此二人吵了起来。吵架后,吕英杰觉得心情不好,加之其母陈某曾于5月13日到他上班处找他并要求其近几日去陈家一次。于是,吕英杰便骑上自行车于晚上12时许来到其母陈某的住处,当他用钥匙打开门时,看见陈靠在床上看电视,上身穿一件蓝色紧身T恤,下身赤裸,大腿用被子盖了一半。这时,陈对儿子吕英杰说:你来了,我等着你的。说完就要求吕英杰与其发生性关系。两人发生关系后,吕想跟其母诉说自己与妻子吵架的烦恼事,陈非但不听,还力陈其妻是如何厉害,要求吕与妻子散伙,把妻子搞死,说完像嫖娼那样向吕索要100元钱。此时,吕英杰越想越气,觉得做了这种事对不起妻子,只有杀死陈才能遮掩其乱伦恶行。
次日凌晨1时许,吕趁陈酣睡之时,起身骑在陈的腹部,双手扼住其脖子,陈惊醒后边说边反抗,并说:你为什么杀我,我不要你的钱了。吕怕其喊声惊动邻居于是更加用力扼紧陈的脖子,直至她不能动弹。扼死陈后,吕惧怕被人认出死者,自己难逃法律制裁,于是将其尸体连同棉被、床单拖至地上,再从厨房拿来菜刀将陈某的脖子割断,将人头装进纤维袋;尔后又用菜刀将陈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割断装进了纤维袋。吕肢解尸体后,迅速用水将现场血迹擦拭干净,再将纤维袋扔入了河中。回到住处后,吕用被单将无头尸体包裹并捆扎好以便移尸,随后便拖着尸体的脚端出屋进行掩藏,当经过一大桥时,由于尸体太重,他便将尸体推入了潇湘河中,见尸体被河水冲走后,他才返回到陈的住处,再次清理了现场。
案发后,嫌犯吕英杰于5月16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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