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道说,在中国生育二胎是件“人为的巨大的伤人伤财的事情。”报道提到,湖南的胡侯文(Hu Houwen)因为生育第二胎而被浏阳市政府部门开除,还被罚款4万5千元($6400)。他的300个同僚每人也受牵连失去1千元人民币($142)。他的上司甚至因为他的“超生”而失去晋升浏阳市副市长的资格。这位上司被指责工作疏忽,没有阻止他生育第二胎。
报道说,胡妻为了生下第二个孩子,差点连命都丢了。她怀孕后躲到江西农村的亲戚家,怀孕八月时被发现并抓到浏阳人民医院强制引产。胡妻在家人到医院抗争时,她拚死从手术台上溜走。为了防治再次被抓和强制引产,她只好提早一月在一所小诊所做剖腹产。
报道还提到一对滞留在上访村的“一胎化”政策受害者唐建(Tang Jian)和刘桂香(Liu Guixiang)。刘在怀孕八月时也在地江西被计生官员抓住。她说她第一胎是女儿,农民可以生第二胎,只是因为第二次怀孕比规定的“要隔四年才能怀第二胎”提早了一年,结果怀孕八月也被抓去引产。
(图为胡妻张玉兰(Zhang Yulan)与两个孩子)
── 原载《The Asian Pacific Post, 12/22/2005》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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