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律师呼吁拯救王斌余 拯救司法

发表:2005-10-0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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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民工王斌余因为急需钱为父亲治病,数次向老板讨薪不果反遭侮辱打骂,在寻求法院和劳动部门救助一无所获后,举刀连杀四人,重伤一人,然后自首。该案经法庭一审宣判死刑后,民众一片呼声要求中共政府刀下留人。大陆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为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发表“我的书面发言”,呼吁撤销对王斌余的死刑判决,拯救农民同胞,拯救中国司法。

王斌余罪不至死,海内外多方声援

  王斌余生命危在旦夕,海内外掀起了“刀下留人──十万火急拯救王斌余大签名”运动,“中国劳工观察组织” 致信中共主席胡锦涛,袁红冰、杨银波、程晓农、何清涟等学者专家也纷纷撰文,呼吁特赦王斌余;另一方面,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武绍智律师受王家之托要求免费为王提供辩护,却被法庭以“已为王指定律师且二审已经结束”为由拒绝,而原定于9月26日举行的一个关于王斌余事件暨司法公正的研讨会,也因不明原因被迫取消。

  高智晟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迫切希望介入王斌余案,并谈了他对此案的两个设想:一,在二审和死刑覆核程序中力争刀下留人;二,如果二审和覆核未能撤销死刑判决,则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王斌余。

拯救王斌余是实践法律正义

  高律师认为拯救王斌余并不单纯基于道德的判断,更没有背弃法律,相反,是实践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高律师说,首先,在王斌余作选择的时候,法律没有给他提供心理安全和足以让他信任的价值,王最终选择了暴力,证明法律在他的心目完全没有公信力。另外,杀人者的个体因素导致了可能包括他自身的5个生命的死亡,而法律正义的缺席却造成了中国民工屡屡要动用菜刀来讨要工薪这种局面。从社会危害性来看,法律正义缺席的罪责更大。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不能定义这个悲剧的发生完全是王斌余的罪错。

  高律师进一步指出,既然法律正义的缺位是导致王斌余悲剧发生的关键因素,这个罪错的责任就应当由法律本身以及体现法律正义的社会机制来承担。要王来承当全部责任,甚至要他用生命来承担这些责任,不但是社会道德意义上的不公平,也是法律的不公平。

温家宝王斌余两种讨薪 一个讯号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日益尖锐,除了2003年底温总理亲自为农妇熊德明讨薪卓有成效,所引起的轰动效应让人们看到一两则成功个案之外,更多农民工的讨薪方式是今天爬到了楼顶,明天爬上了几十米高的广告牌,后天爬上了高架桥,要么就是拿起了刀。

  高律师指出,王斌余用生命讨薪与温家宝利用权力讨薪,一个是地位低微走投无路,一个是搞好人政治,以一国总理之尊推动行政强力介入清理欠薪问题,俩人的举措分别从社会至高和至低两个层面亮出了同一个讯号--中国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已死!

  高律师表示拯救王斌余不仅仅是挽救一个个体生命。“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就此启动一个全社会对病态司法制度的思考,启动人们对全民族社会责任的理性思索及救赎……其意义将被裁入中国的法治史册!”

(大纪元记者郭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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