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人肝”
1960 年高二上学期,是生活最困难、最难熬的时期,每天都吃不饱。一天课余,几位聊天听说某村有人把得“浮肿病”死的人煮来吃了。大家似乎不置可否,当时在场的班长说“我就吃过人肝”。我们一愣,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土改时,村里枪毙地主的当天晚上,民兵庆祝胜利,吃了一桌酒席,当时我也在场,餐桌中间有一大盘炒肝,吃起来很香,很快就吃完了。第二天,大哥问我:你知道昨晚吃的是什么肝么!我说是猪肝呀,很香的。他说就是昨天上午枪毙的那个地主的人肝。当时我心里很难受,非常恶心,想吐又吐不出来,后来几天吃不下饭。大哥讲:工作组的同志说吃了人肉、人肝胆子壮,杀人放火就不怕了。”我们听后也感到一阵恶心。怎么会这样呢?难怪“土改、镇反”时,那些民兵们抓人、打人、杀人是那么的心狠手辣,没有一点人性,除了邪恶的政策外,吃了人肉可能也是主要因素吧!
二、流氓强盗
五十年代初期的一天,民兵与乡干部把小镇上的十多户商贩押送到县里的一间屋里,观看正在进行的酷刑审问。被审问者就是“县联社”在镇百货商店的老卢,说他贪污了多少钱,把钱借给了这些商贩。每户多少都是有数的,最多的800多万(当时的币值)给了宋子宁。宋说凭空陷害,结果被打的皮开肉绽,到承认为止。这样每户都就范了,父亲被咬定120万也是难过之极。把他们弄回镇时,一片凄惨景象,真是倾家荡产,还有家破人亡的。家里的日子就更难过了。58年的一天,老卢找到父母说:“很对不起,也是无可奈何。”父母也没有恨他,他说:“每户咬多少是政府定好的,让我记在心里,受刑时就一一说出......。”他还说原本定我家是240万,另一姓李的120万,结果咬错了!这也许就是天意吧!这都是父母后来告诉我的。
三、“大救星”
1959年冬天已经很冷了,一天回到镇上,见一人躺在地上,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声音时高时低的喊着一句话:“毛主席大恩人,饿死我向天成一家人!”谁也不理他,谁也不敢同情他,说是已经疯了,回家问母亲,说丫(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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