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最好时期 --- “大李子”的故事

作者:茹桥 发表:2004-03-1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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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是一座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的历史已有六千余年,唐代时期,曾称大连为“三山浦”、“青泥浦”。

大连三面环海,浩淼宽阔的大海一望无际;千姿百态的礁石岛屿林立,海水潮涨潮落,记述着那漫长悠远的历史。

历史从远古走到了今天,二十一世纪的大连,苍翠的山峦间凤在低鸣,深蓝的大海上波涛滚滚,仿佛在对人们低声诉说着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高大魁梧面带微笑的小伙子向我们走来,他的名字叫李忠民。他是大连瓦房店市万家岭镇唐屯村李家屯人,刚刚年过三十,身高一米七八。小伙子憨厚实在,稳重大方,言语朴实无华。朋友们都亲昵地称他为“大个”或“大李子”。

九十年代,李忠民曾在大连开发区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工作,他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自修炼法轮功后,他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真诚热情,努力使自己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大李子”为人宽厚善良,朋友们都喜欢与他交往,他和另外两个朋友合租的一处比较大的房子,经常是朋友们相聚交流之处。

有一次,大连开发区工会组织大家帮助偏远贫困的山区农民,“大李子”一次就捐出了八百元的工资,这件事情在开发区当地的工会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法轮功在中国遭到了打压,“大李子”他们平静的生活骤起波澜。当时警察抓走了数名法轮功炼功点的辅导员,许多的法轮功学员在得知消息后,纷纷来到了大连市政府进行和平请愿,要求释放这些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可大批的警察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者进行了驱赶和殴打。多名警察使劲掐李忠民的脖子,他脖子上的皮都被刮掉了。后来见到“大李子”的人回忆说,当时他被打得满脸伤痕,整个脖子全是紫红色的淤血。

做好人有什么错?信仰“真善忍”有什么错呢?李忠民为了坚持真理,维护“真善忍”,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先后五次走向了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象,他被警察和便衣打得脸都变了形。

二零零一年的正月十五,“大李子”又一次踏上了北去的列车。正月十六早晨一行五人下车后,赶到天安门,当时正赶上升国旗,他跨过警戒线,展开写有“真、善、忍”的横幅,高呼:“法轮大法好!”。其余几个人也相继打开了横幅。当时国旗正升一半,几个武警冲过来,把他们带到了天安门分局。其中抓他们的一个武警说:“你们简直是四大金刚,升国旗都不用看了,就看你们了。”

在这之前的二零零零年八月,“大李子”曾被关在大连教养院。在那里,他每天早上六点钟就得到工地,抓砖坯。每天要弯腰上万次,还必须快速地把砖坯抓起来递到别人的手中,传到窑车上。否则,轻则被骂,重则挨打。脚下是窑车的高温烘烤,手里是发烫的砖坯。不长时间,忠民的两手就被磨出了几个坑,疼痛难忍。高温、粉尘、噪音、超强度的体力劳动,原本身强体壮的他,一天下来已成泥人,浑身疼痛,走路都觉困难。

当时“大李子”为了炼功,被教养院的副大队长乔威,用一根一寸多粗的高压电棍对着他的头连打带电。他的头被打出了血,乔还与另一警察孙健每人拿一根高压电棍电,一个电上半身,一个电下半身,一直把电过完,然后把他关进小号。

后来他觉得自己没有错,不应该被关在教养院里。于是在被关四个半月后的一天,他连闯五道门岗,神奇地走出了教养院。在这之后,警察就一直在追捕他。

后来警察几次抓到“大李子”,他都神奇地走脱了,警察都感到莫名奇妙。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大李子”被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抓到,警察们用电棍加强电流电击,一件黑色的条绒上衣被打成了碎片。可当晚李忠民竟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走脱了。李忠民走脱时,两手腕还戴着手铐,手铐深嵌两手腕肉内,手腕皮肉翻裂,遍体鳞伤。前额骨被打得凹陷,全身大片大片成黑色,让人惨不忍睹。

二零零一年五月,“大李子”又被大连市开发区哈尔滨路派出所抓到绑架。警察用电棍电他,用哑铃撞他的脚趾,他忍着疼痛,一声不吭。然后警察又把他铐在三楼,准备向上面请功。谁知第二天早晨,“大李子”神奇地把戴着反铐的双手移到前面,从三楼跳下,戴着手铐安全地离开了。回来后据看到他的朋友回忆说,当时他身上穿的一件深红色的衬衫被撕成了好几条。裤子也被扯破了几个大口子,头前骨被打陷进去,满脸都是青的,右脸肿得高高的,右眼几乎肿得都睁不开了,还有淤血,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多处的伤痕,嘴唇都咬破了。

“大李子”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由于被当权者迫害,不得不流离失所,失去了工作。近四年间,他失去了同自己亲人见面和通话的自由,失去了正常人所应拥有的一切。每次当他谈到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时,一种说不出的淡淡的游子的惆怅就写在了他的脸上。

他与几个法轮功学员住在一起,大家把钱凑在一起。“大李子”勤俭节省,由于夏天天气炎热,吃剩的饭菜有时下一顿就变馊了,于是,他每天吃饭时总是先吃上一顿剩的。一次“大李子”出门办事,家里没菜了,很少买菜的他,从外面回来时买了一大包菜,对大家说花了一元钱。从兜里倒出来一看,全是些灰绿、灰黄色的又大又老的茄子,里面的茄子籽儿都是红色的。大家都乐了,吃了好多天。他出门从不花钱为自己买吃的,就是中午甚至下午,也是回家找点东西垫垫肚子,煮点面条倒上些酱油就行了。

“大李子”节省下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做真象资料和讲真象上。他们不分昼夜的印资料、发资料,将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祛病健身、大法洪传六十多个国家等等真象告诉给可贵的中国人们。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清晨,浓浓的雾霭笼罩着大连地区,百米之内都看不见行人。

“大李子”就在那天的十一时左右被警察绑架。为了抓他,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从各个派出所抽调出三至四人,共一百八十余人,采用各种手段跟踪了他四十余天。

“大李子”被绑架后就遭到了毒打,将他关在一个舞厅下面的“蒸笼”里。“蒸笼”里异常干燥,地上泼一盆水很快就干了。警察还把他捆在“老虎凳”上,头上是舞厅,整日整夜的“蹦的”吵闹声,周围是“火焰山”一样的高温,身体上还用着残酷的刑具……

他还被吊起来打,七天七夜不让睡觉,经过七天的审讯折磨,无任何口供。之后,又把他送到了大连市看守所。“大李子”一直以绝食抗议。到看守所后,给他戴上刑具并把他“大”字形固定,施行强制灌食。三十岁出头年轻魁梧的小伙子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象个五、六十岁的小老头。

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居然搞起了庭审。在庭审现场上“审判”的关键时刻,会场突然停电,电脑死机,“审判”一度中断。当“公诉人”出具证据时,他拿起了“大李子”制作的“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横幅在庭上展示出来。为了展示更多的证据,这个“公诉人”又拿起了传单,大声念道:“日本弘基先生说:‘法轮大法在日本洪传……’”,被法官喝斥,引起人们的大声哄笑。紧接着,扛资料的人跌倒在地,现场秩序一片混乱,这次 “审判”不得不流产。

后来竟采取了秘密开庭的办法,判了李忠民十五年徒刑,将其送到沈阳大北监狱。

这一年的七月,大连下起了比豌豆还大的冰雹。

二零零三年三月四日,传来了“大李子”的死讯。据看到的人说,尸体多处有重伤,脑后部有淤血,大腿内侧大片青紫,后背有多处红点,眼窝深陷。熟悉他的人都不禁失声痛哭。

“大李子”的外祖母听到外孙李忠民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伤心过度,不长时间含恨去世。

“大李子”李忠民的哥哥李忠科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坚持信仰,现在仍被关在大连教养院内。在教养院,八大队的警察景殿科用筷子使劲捅他的嘴和喉咙,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就是发生在中国大地上所谓“人权最好时期”一个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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