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2月10日报导,上周澳大利亚联邦法庭在悉尼解除了王泰盛“允许受不良行政影响命令状”和“上诉许可令”,判决王泰盛上诉失败。
王泰盛在中国曾任中级海关人员,其后获单程证到香港,并成为赖昌星的助手。远华案案发前由香港到悉尼旅游,后改读商科,但在申请续签学生签证时被澳移民局扣留。为阻止被遣送回国,王泰盛要求澳大利亚移民局公开不予续签学生签证理由的内幕,以证明其行政失当。
自2002年2月至今,王泰盛一直被扣留在悉尼维拉活非法移民中心,等候遣返中国。其间他多次向行政上诉审裁处及联邦法庭上诉,均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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