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墙脚”毁了第一代
1998年春天,第一代美少女上了“背背佳”广告,或许是红得太快了,北京、广州许多影视公司、唱片公司都来挖“墙脚”,这些孩子当时才十六七岁,经不住金钱名利的诱惑,不久,与陈丽卿翻脸了。陈丽卿说,最令她痛心的是她最看重的蒋中一。蒋中一组队不久即在全国多台文艺节目和多部电视剧中亮相,并飞往日本、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地演出。陈丽卿倾尽全力培养她。想不到,1998年9月19日下午,蒋中一的父母从辽宁来到北京,突然将女儿带走,让陈感到非常震惊。蒋中一的父母认为女儿进队所交的两万元太贵了。蒋中一出走后,李岩、胡晶、辛莘、刘莹等4人,不久也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了美少女队。据陈丽卿说,5名第一代美少女当时被录取时,每人向公司交纳了2万元保证金和5000元学杂费,2万元保证金将来是要退的,5000元学杂费根本不够开支,仅到日本培训吃、住、行包括往返飞机票,每人就花费5、6万元。五位美少女的突然出走,让美少女品牌遭遇挫折。1999年10月27日,“青春美少女队”成员李岩、胡晶、辛莘、刘莹,以非法办学的指控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把陈丽卿告上法庭。
有人堕落当“二奶”
解散后,蒋中一等人都在北京求发展。然而,三年多时间过去了,5名美少女至今没有一个单飞成功。当初把她们挖过去的公司,也并没兑现当初的承诺。据了解,随着年纪增长,美少女中有的人成了大款的“二奶”或情人;有的在京城漂泊,等待发展机会;也有的人无奈回到家乡,改行另求前程。第一代美少女,从此成为演艺圈的历史,在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消失。今年三月的一天,陈丽卿突然接到其中一位女孩的电话,哭诉说:“陈阿姨,我真的好后悔呀!那些人说要投巨资包装我,全是骗人的话,三年过去了,我现在一事无成。”
“美少女”有了第三代
第一代“青春美少女”散伙,不久陈丽卿又组成了“青春美少女二队”。然而,刚刚组建仅3个月,王多、张之夏、李玉伶几个女孩对外宣布脱离“美少女二队”。3位成员声称,离队的重要原因是不愿做“一队”的“影子”。陈丽卿又经过一年多努力,成立了第三代美少女队,她们表演的新编歌舞《青春鸟》,大受欢迎。“第三代”打榜歌曲《新世纪女孩》一度登上了全国原创歌曲总评榜第三名。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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