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税收黑洞:每年吞噬4000亿

发表:2002-08-2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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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出大陆税收流失问题的是美国人,美国《福布斯》杂志,去年用其一贯的手法评选了“中国富豪排行榜”。发现排行榜中的富豪,仅有4人纳了税;掀起中国查税风暴的是刘晓庆,这样的名人富人逃税,使人们拍案惊起。

其实,谁都明白,大陆的税收流失并不仅仅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上。来自大陆国家税务总局的调查显示,仅跨国企业逃税额一年就高达300亿元人民币。人们不禁要问:大陆税收流失的规模到底有多大?

《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一书的作者贾绍华博士说:准确计算流失规模的确十分困难。税收流失的规模究竟有多大,见诸报刊的说法不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是从1997年开始就这个问题进行研究的,经过多年探索,结合个案调查和国、地税基层征收单位实际征收情况的分析,以及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地下工厂的有关资料分析后进行测算的。首先,将税收流失划分为“地上经济”流失和“地下经济”流失。地上经济流失又分为非农物质部门,即扣除农业部门以外的第一、二、三产业的所有部门的税收流失、进口关税流失、个人所得税流失,三项汇总得出地上经济税收流失规模。再加上地下经济税收流失规模,即为我国税收流失的总体规模。自1995年至2000年,每个年度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

贾博士还说:税收流失的渠道很多,多数还很隐蔽,主要有几个方面:偷税、漏税、避税、出口骗税、越权减免税、抗税、以费挤税、应税未税、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的存在等。影响税收流失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税源信息不对称,纳税人偷逃税代价,税务机关对偷逃税的查获率,稽查处罚率和执行手段,纳税人的行贿与政府公务人员的“寻租”,社会上存在的“厌税”心理,等等。究其根源,还在于一些纳税人,甚至个别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谋求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追求畸形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在于税收法制不完善,财税体制不规范,征管制度和手段不健全,处罚不严,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以及制度缺位所引起的“寻租”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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