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执法人员介绍,制假老板洪某从去年9月到昆以后就开始用工业盐加工生产果脯,根据不同的季节收购不同的鲜果进行加工,每吨果脯内大概加入了80到100公斤工业盐,因为工业盐和食盐的差价每吨在330元左右,所以洪某一直采用工业盐代替食盐制作果脯从中牟取暴利。洪某经营的开远市绿野加工厂出具的营业执照,是每年花6000元的高价从当地人刘某手中转接过来的,此外,还有专人帮助其收购鲜果并提供工业盐。现场除查获的杨梅、橄榄、山楂、毛桃等毒果脯70吨外,还发现工业用盐7吨。洪某自己交代,这批工业用盐一共是13吨,已有6吨被用于加工生产,前两个月,大约30吨毒果脯从开远运往广西南宁及广东潮洲等地区。但据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发现,部分毒果脯已流入昆明,在昆明广丰、螺蛳湾等市场偶见有售假人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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